黑市位于镇子边缘一片废弃的厂区后面,地形复杂,便于躲藏和逃跑。只有零星几点微弱的光源(主要是手电筒和煤油灯),人影绰绰,交易都在低声中进行,充满了紧张感。
李卫国找了个角落,刚把麻袋口掀开一点,露出里面肥嫩的野兔和竹鸡,立刻就有人凑了上来。野味在任何时候都是硬通货,很快,两只野兔和两只竹鸡就以不错的价格换成了皱巴巴的纸币和几张粮票。
轮到黄鼠狼皮时,他更加谨慎。问了几个人,最终找到一个看起来像老手、蹲在阴影里的干瘦老头。那老头用手电仔细照了照皮子,又摸了摸毛的密度和手感,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
“皮子不错,处理得也还行。”老头压低声,“一张,这个数。”他伸出五个手指。
李卫国心里一跳,五十!这比他预想的还要高一点。他知道这年头黄鼠狼皮珍贵,但没想到这么值钱。他面上不动声色:“三张,都要吗?”
“都要了。”老头很干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百五十块钱攥在手里,厚厚的一小沓,李卫国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加速了。这在这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在黑市里小心地转悠,目光锐利地搜寻着。终于,在一个更偏僻的角落,他看到了目标——一个裹着旧军大衣的汉子,脚边放着一个长长的、用油布包裹的东西。
经过简短而警惕的交涉,李卫国花了八十块钱,买下了那东西——一杆保养得还不错的老式双管猎枪,外加十几发粗糙的自制子弹。有了这个,以后进山就更安全,也能对付更大的家伙了。他将猎枪拆开,分别藏进带来的空背篓和衣服里。
怀揣着剩下的钱和新得的“利器”,李卫国准备离开。但他没注意到,他交易野味和买枪的举动,已经被黑暗中几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盯上了。
当他拐进一条回村必经的、没有灯光的胡同时,身后突然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三个黑影堵住了他的去路,手里拿着棍子,脸上带着混混特有的痞气。
“哥们,发财了啊?弄了那么多野味,还买了硬家伙?见面分一半,把钱和枪留下,哥几个放你走。”为首的一个高个子晃着棍子,语气凶狠。
李卫国心里一紧,但并未慌乱。他慢慢放下背篓,右手悄然摸向了怀里刚刚组装好的猎枪。就在那三人以为他服软,得意地逼近时,李卫国猛地掏出猎枪,动作快如闪电,“咔嚓”一声上了膛,黑漆漆的枪口直接顶在了那个高个子混混的脑门上!
冰冷的金属触感和那一声清脆的上膛声,像一盆冰水,瞬间浇熄了三个混混的气焰。
高个子混混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差点跪下去,声音都变了调:“兄…兄弟…有话好说…别…别开枪!”
另外两个也僵在原地,手里的棍子“哐当”掉在地上,脸色惨白。
李卫国眼神冰冷,声音压得很低,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杀气:“滚!再让我看见,下次枪口对的就不是脑门了!”
“滚!这就滚!”三个混混如蒙大赦,连滚带爬,瞬间跑得没影了,连掉在地上的棍子都顾不上捡。
李卫国缓缓放下枪,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这黑市,果然不是善地。他不敢耽搁,重新背好背篓,将猎枪藏好,加快脚步,迅速消失在黑暗的田野小路上。今夜之后,他不仅有了资金,更有了一件防身的利器,通往深山的道路,似乎也更加宽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