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进科技”那封律师函,像一块冰坨子,直接砸在我刚热乎起来的心口上。专利侵权?这帽子扣得可不小!我们这小门小户的,哪经得起这种折腾?刚因为技术突破燃起的那点兴奋劲儿,瞬间被这盆冷水浇得透心凉。
公司里刚有点起色的轻松气氛,一下子又绷紧了。老张气得在办公室里直转圈,骂骂咧咧:“他娘的!肯定是‘飞跃’那边搞的鬼!看咱们技术有突破了,明着竞争不过,就来阴的!什么狗屁‘锐进科技’,听都没听过!八成是个皮包公司,专门用来碰瓷的!”
小刘相对冷静,已经开始在网上查“锐进科技”的底细,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沉哥,查到了。这家公司确实存在,注册三年多了,规模不大,主营业务就是数据压缩和相关技术专利的申请与授权。他们名下确实有几项和数据压缩算法相关的专利,但……具体内容需要找专业律师分析。”
我心里乱糟糟的。不管是不是“飞跃”指使,这官司要是真打起来,光是律师费和耗时耗力的诉讼过程,就够我们喝一壶的。更别提万一败诉,赔偿金和禁止使用技术的后果,对我们这种成长中的小公司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
“都别慌!”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这个时候我要是先乱了,团队就更没主心骨了。“小刘,立刻联系知识产权律师,约最快的时间见面!老张,你带着技术骨干,把我们算法的每一个细节,从思路来源(不提姜老师具体信息)、设计过程、代码实现,所有能证明我们是独立研发的证据,全部整理出来,越详细越好!特别是和对方专利可能重叠的部分,要重点分析差异点!”
“明白!”两人领命,分头行动。
接下来的两天,公司里气氛凝重。技术部那边灯火通明,老张带着人逐行检查代码,比对专利文件,寻找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小刘则忙着联系律师,准备各种材料。我坐镇中枢,心里跟猫抓似的,一方面担心官司,另一方面还得安抚团队情绪,告诉大家天塌不下来,公司有办法应对。
约见的律师姓郑,是业内小有名气的知识产权专家,收费不菲。在律所的会议室里,我们把情况和整理好的材料详细跟郑律师说了一遍。
郑律师听完,又仔细翻阅了我们提供的文档和对方专利的复印件,推了推金丝眼镜,表情严肃:“陆总,情况不算太乐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我的心提了起来:“郑律师,您直说。”
“对方这项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比较宽泛,覆盖了一种特定场景下的数据压缩方法。从技术描述上看,你们的算法实现,确实有可能落入其保护范围。”郑律师点出了关键问题。
老张急了:“可我们是独立开发的!思路都不一样!”
郑律师摆摆手:“张总,专利侵权判定,很多时候不看你的开发过程,而是看最终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了对方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独立开发’不能直接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除非你能证明你的技术是公知技术,或者存在本质区别。”
我心里一沉。这意思就是,哪怕我们真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只要跟人家的专利描述撞上了,就可能算侵权?这也太霸王条款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追问。
“有几个方向可以考虑。”郑律师条理清晰地说,“第一,深入分析对方专利,寻找其可能存在的瑕疵,比如新颖性、创造性不足,或者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尝试向专利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但这过程漫长,且成功率不确定。”
“第二,分析你们的算法,看能否找到与对方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明确描述的技术特征存在实质性不同的点,进行‘不侵权抗辩’。这需要非常细致的技术比对和法律论证。”
“第三,就是尝试和解。如果对方目的只是要钱,或许可以谈判,支付一笔相对合理的许可费,获得授权,避免诉讼风险。但这要看对方的要价和你们的承受能力。”
郑律师把利弊都摆在了台面上。无效宣告耗时耗力;技术抗辩需要极强的专业支撑;和解可能最简单,但可能被对方狮子大开口,而且显得我们理亏。
从律所出来,我们几个心情都很沉重。老张闷闷不乐:“难道真要给那帮孙子交保护费?”
小刘忧心忡忡:“无效宣告和抗辩,律师费就是一笔巨大开销,而且结果难料。”
我咬着牙,心里憋着一股火。好不容易在技术上有了突破,眼看就要转化为竞争力了,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感觉比吃了苍蝇还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