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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出来混,总有一天要还。(2 / 2)

以前在慈云山当矮脚虎的日子,哪比得了现在?现在人人都叫我山鸡哥。”

大天二也咧嘴一笑:“兄弟们都喊我大天二哥松。”

大头仔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出来混,总有一天要还。

风光过的人,最后也不过是一抔黄土。

蒋先生走了,大佬b也走了……我不想再拼了,我想安稳过日子。”

“可你踏进这条路的时候,就没想过回头。”山鸡指着他,又指了指自己和大天二,“胜哥派我们回慈云山,协助金毛强管事,这是翻身的机会。

你也一起来,十万花红当场到账。

你在这卖报纸,一年挣多少?”

“这地方要是不在铜锣湾地界,早有人上门收数了。”大天二冷冷道,“你不交,摊子明天就被人砸成渣。

大头仔,回来吧。

你在狱中练出来的狠劲,加上你那身功夫,胜哥给你一次机会,队长位置稳坐,往上爬做堂主也不是梦。”

包皮在一旁补了一句:“你就真甘心一辈子窝在这里,数着几块钱的零钞?你对得起当年那个敢为兄弟拼命的自己吗?”

大头仔看着眼前三人,心头翻涌。

他曾铁了心退出江湖,可此刻,那股信念开始动摇。

“我们只劝你这一次。”山鸡盯着他,“今天你不答应,以后可能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

“男人做事别拖泥带水,给句痛快话!”大天二催促道。

“今晚山鸡请客,去铜锣湾那家顶好的夜总会玩个痛快,大头仔,咱们先走一步,你自个儿琢磨着来?”

包皮咧嘴一笑,语气轻快。

“铜锣湾最豪的‘大水喉’夜总会,今晚上所有开销算我的。”山鸡一边说,一边搭上大头仔的肩,笑得爽朗:“别磨叽了,走呗!我有的,阿二有,你也少不了。”

“包皮打不了架没关系,等咱们有了地盘、有了场子,让他去管事,兄弟一场,富贵一起享。”

大天二眼里闪着光,满是憧憬。

“操,你们这几个混账还真把我劝动了。”大头仔一咬牙,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江湖。

他不想再窝在街角卖报纸,他要闯出名堂,要吃香的喝辣的,口袋里永远不缺钱,活得风风光光。

“这才像话嘛!”

于是,山鸡、大天二、包皮和大头仔一群人热热闹闹地朝铜锣湾的大水喉夜总会出发。

路边那个不起眼的报刊亭,就此抛在身后,再没人回头看一眼。

同一时间,上环。

和义盛的地盘。

坐馆火水站在一堆手下前,声音洪亮,情绪激昂:“你们叫我一声大哥,往后港岛这条道,咱们一起走!吃香喝辣?那算什么?开辆百万跑车,坐奔驰进进出出?也不过如此!这些都不够威!

上环太小,咱们就往中环闯;中环不够,那就杀去铜锣湾、尖沙咀!我要让每一个跟着我的兄弟,都能开豪车、住大楼,那才叫真威风!”

“兄弟们,走!我带你们去上环最好吃的那家牛肉面馆!”

几十个刚喊完“大哥”的古惑仔、烂仔、小喽啰,原本听得热血沸腾,结果听到最后一句,全愣住了。

这火水哥,嘴皮子一套一套的,结果就带他们去吃碗面?

感情前面全是画饼充饥!

“火水哥,现在洪兴的靓仔胜才是最猛的,一个人掌管铜锣湾和尖沙咀两大堂口,咱们和义盛真能冲到那边抢地盘?”

有人忍不住发问。

火水听了哈哈一笑:“出来混,哪能光靠打架拼命?讲的是门道、是人情。

先吃饭,边吃边聊。”

冲去铜锣湾、尖沙咀抢地盘?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那边可是洪兴的地盘铁桶一块,连东兴都不敢轻易动手。

他火水是帮会坐馆,又不是寿衣店掌柜,可不想哪天被人抬进殡仪馆!

“飞全哥,火水实在太软脚,咱们干嘛不去投奔洪兴的靓仔胜?”飞全身边的小弟低声嘀咕。

“你傻啊!”飞全轻斥,“港岛多少人做梦都想跟靓仔胜混?咱们现在啥名声都没有,凭什么让人家收?先打出点名堂,才有资格跳槽过去。”

上环和义盛,不过是他们的跳板。

真正的目标,是成为洪兴双堂口扛把子——靓仔胜的手下。

站在两人身后的厨师火腩默默听着,心里早已打定主意:找机会,一定要去投靠靓仔胜。

跟着那样的大佬,才不会被人踩在脚底。

他本只想安安稳稳做个厨子,开间小店赚钱过日子。

可之前处处受气,逼得他只能出来找个靠山。

原以为火水够硬,能罩得住他,现在一看,真正厉害的,还得是洪兴的靓仔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