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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流动的水(一)(1 / 2)

李娜来服装厂工作了半年左右,她又认识了一个男孩子,李娜又一次陷入了痴狂的爱情里。她似乎从来都不会担心什么,每一次都是坚定的往前冲,被伤害了她也能很快走出来,然后又激情满满。

李娜的爱情更像广州初夏的雷阵雨,总是来得又急又猛,带着股不管不顾的热辣。那男孩是隔壁车间的机修工,工装口袋里总装着颗水果糖,见了李娜就笑眯眯地递过来,橘子味的、草莓味的,糖纸在阳光下闪着亮,像她眼里扑棱的光。

她开始对着镜子描眉,把丁媛送的口红往嘴上抹,偏过头问牛佳琪:“是不是太红了?”牛佳琪笑着帮她擦掉唇角的晕染,“你啊,刚病好就折腾。”话里带嗔,眼里却漾着软——李娜谈起那男孩时,眉飞色舞的样子,倒比车间里的白炽灯还亮堂。

午休时她不再黏着牛佳琪,而是跑到机修工休息室门口等,远远看见那男孩走出来,就像只快活的雀儿扑过去,手里还攥着刚从食堂抢来的肉包,非要分他一半。两人并肩坐在树荫下,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男孩就笑着听,偶尔递过张纸巾,替她擦去嘴角的酱汁。阳光透过榕树的缝隙落下来,在他们交叠的影子上撒满金斑。

牛佳琪撞见几次,心里难免嘀咕,却没说什么。李娜是这样的,爱起来就像把心掏出来捧在手上,不管从前摔过多少回,下一次还是敢毫无保留地往前冲。就像去年在古城,她为了老杨哭了整宿,转天却能啃着油条说“那家伙脑子有病,我差点被传染”,眼里的光半点没暗。

这天李娜回来,眼眶红红的,却梗着脖子说:“分了!他居然跟仓库那女的搭话!”说着把那男孩送的发卡扔在桌上,塑料卡子撞在铁皮柜上,叮当作响。牛佳琪刚想安慰,却见她猛地抓起发卡塞进兜里,“算了,他眼光不行,不配我!”转身就去翻牛佳琪的零食箱,“我要吃那个芒果干,甜的!”

夜里牛佳琪听见她在被窝里翻身,以为她在哭,悄悄凑过去,却发现她正对着手机傻笑——原来在跟那个机修工煲电话粥。

牛佳琪轻轻叹了口气,掖了掖她的被角。李娜的爱情或许短暂,却从不会枯萎,像广州路边的三角梅,哪怕被暴雨打落一地,过两天又能攀着墙开出一片艳红,热热闹闹,从不委屈自己。

李娜经常劝牛佳琪,“天下好男人多的是,不多认识几个怎么能知道那个更合适呢?你呀太老土了,我给你介绍一个吧。别在想老秦了,不管怎么样那些都过去了。再说了,他秦明华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整天装的跟个大尾巴狼一样冒充文化人,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是书香门第了,还不是和咱们一样是个打工的吗,当经理怎么了,有什么了不起,他看不上咱,咱现在还看不上他呢。老娘以后肯定能当老板,再不行也能当个老板娘,或者老板他娘也行。”

两人哈哈大笑,牛佳琪的笑声却并没有李娜那么响亮。

牛佳琪其实有时候也挺羡慕李娜,她永远都是无拘无束,没心没肺的,可也敢爱敢恨,潇洒自在。

牛佳琪曾经对此无法理解,甚至暗自鄙夷那份“轻浮”。但现在,她看着李娜在一次次分手后,能一边痛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一边兴致勃勃地啃着新买的芒果干,第二天又容光焕发地投入新的生活,她忽然意识到,这种快速愈合的能力,何尝不是一种强大的生存智慧?

而她呢?她把所有的心力都用来珍藏一份无望的感情,像守护一座华丽的坟墓,里面葬着她卑微的仰望和永无回响的沉默。她看着镜子里自己苍白的面孔,忽然想起李娜常说的一句话:“日子是往前流的水,你不能总站在原地刨坑把自己埋了。”第一次,她开始认真思考这句话。

“佳琪,我给你介绍个对象吧。”李娜又一次旧事重提,但这次语气格外认真,“是那个机修工的老乡,叫阮明辉。人特别实在,跟那些油嘴滑舌的不一样。”

牛佳琪没有像往常那样立刻摇头。她沉默地叠着手里的衣服,良久,才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这声回应轻得像叹息,却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她藏在行李箱底层的那瓶口香糖,糖纸依然崭新,却已经过期了。有些东西,再舍不得,也该放下了。这不是妥协,而是一种尝试,一次对自己发出的、走出坟墓的微弱信号。

阮明辉的出现,没有任何戏剧性。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站在服装厂门口那棵白兰树下,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牛皮纸袋,紧张得同手同脚。李娜把牛佳琪往前一推,自己拉着机修工迅速躲到远处看热闹去了。

“我……我听阿强(机修工)说,你胃不太好,不能吃太生冷的东西。”阮明辉把纸袋递过来,不敢看她的眼睛,“这是我妈做的芝麻酥,养胃的,你……你尝尝。”

他的声音因为紧张而干涩,话语也朴实得毫无修饰。牛佳琪接过袋子,指尖触碰到里面方方正正、略带硬度的酥饼,一股质朴的焦香隐隐透出。这份礼物,没有口香糖的精致,却带着一种笨拙的、关乎“温饱”的实在关怀。

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在工厂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阮明辉提前到了半小时,买好了水,还笨拙地用纸巾把长椅擦了又擦。整个过程,他话不多,大部分时间都是牛佳琪问一句,他答一句,偶尔会因为紧张而词不达意。

然而,正是他的“笨拙”,奇异地安抚了牛佳琪。在他面前,她不用小心翼翼地去揣测对方高深莫测的心思,不用为自己的出身和经历感到自卑。他的紧张,他的词不达意,都清晰地摊开在那里,反而构成了一种让她安心的“透明”。

真正让牛佳琪心态发生质变的,是随后发生的几件小事。

第一件,是持续送早餐。阮明辉得知她为了多睡会儿常常不吃早饭后,便开始每天提前半小时,骑着他那辆自行车,把一份热腾腾的早餐送到她宿舍楼下。有时是食堂的包子豆浆,有时是他在出租屋自己煮的鸡蛋和米粥。他从不多停留,递给她,看着她接过,便像完成了一天中最重大的任务,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有点傻气的笑容,然后匆匆赶去上班。这份坚持,沉默,却有力。

第二件,是关于她手上的冻疮。广州的冬天虽不酷寒,但车间里阴冷潮湿,牛佳琪早年落下的冻疮便复发起来,手指红肿发痒。她自己都没太在意,阮明辉却看在眼里。第二天,他塞给她一罐气味浓烈的冻疮膏,说是跑了好几家药店才买到的老牌子。“每天睡前用热水泡过手再涂,效果最好。”他认真地叮嘱,眉头因为关切而微微蹙起。那一刻,看着他那副如临大敌的郑重模样,牛佳琪心里那冰封的角落,仿佛被注入了一股温热的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