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2 / 2)

留下陈清泉一个人站在原地嘟囔。

这时,一名年轻法警推门走了进来。

京州高院今天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

一场涉及九名外籍人员的案件正在这里开庭,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对这次审判高度关注。

旁听席早已坐满,按规定并未禁止现场录像,

于是几乎所有旁听者都带着摄像机,

镜头紧紧捕捉着场内的一举一动。

而今天到场级别最高的官员,只有祁同伟。

京城方面没有派任何人来,只有他独自坐镇。

他一出现,所有镜头齐刷刷转了过去,

但祁同伟只是平静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一言不发。

自己再次沦为他人的工具,无可奈何。

若是其他事情,祁同伟或许会心存不满。

但这一次,他毫无怨言。

此次判决关乎国内司法制度的革新,

或可视为对潜规则的一次宣战。

面对外籍人士,向来需要谨慎处理。

这样的局面,祁同伟不愿看到。

眼下正是一个契机,

借助这九人的处置,为国内法律刻下新的印记。

让外国人看到我国法律的严厉。

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吸取教训。

祁同伟入座后,陈清泉身着审判长袍步入法庭。

他神情庄重,不见丝毫轻浮。

陈清泉身为资深法官,深知在此场合该如何表现。

他虽心有畏惧,却不失专业素养。

多年来的历练,让他练就了应变的本领。

此刻观者越多,

他反而愈发镇定,仅此而已。

此时的他心无杂念。

坐上主位,他轻敲法槌。

全场肃静,目光与镜头齐集于陈清泉。

此时的陈清泉,表演欲愈发强烈。

他面容严肃,轻声开口:

“带犯罪嫌疑人。”

陈清泉清楚,

言语中不可流露个人情绪。

必须保持一贯风格,

才能使整个事件显得自然。

如此,案件的审理

才能更加公正严明,不授他国以柄。

陈清泉虽看似随性,在法庭事务上

却格外清醒,这一点他自有章法。

陈清泉话音落下,一行人在法警押解下

戴着镣铐,步入审判庭。

他们立于法庭一侧的被告席。

见主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祁同伟怒火中烧。

当初在缅北缉拿这些人时,

他一度想当场处决,但转念一想

这是一个推动国内法治进步的良机。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人带回。

当然,途中没少“关照”。

如今这几名案犯,除主犯外——

在场众人无一敢与祁同伟对视,见他便忍不住打颤。

祁同伟此行所带之人,出自特勤战线,皆是精英中的精英。

或许其他能力未必顶尖,但论起使阴招,他们手段颇多。

毕竟祁同伟当时是孤身赴险,常规思路难以应对那般场面,

必须用上一些特殊手段,而这两人的作用便显得尤为重要。

最终,障碍全数清除——在绝对的实力面前,

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一切就是如此简单。

待所有人员到位后,陈清泉开口发言:

“请检察院陈述案件经过。”

本案为公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是汉东检察院。

而领头的,是一位不常露面的老者,陈海则坐在其旁。

这位老人职位虽不高,却是检察院的一个传奇。

他之所以出名,全凭一张利嘴——

在庭审这样的场合,他就是当之无愧的王牌。

“20xx年6月底至7月初,

糯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等人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

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意图栽赃陷害。

20xx年7月5日清晨,糯康集团成员在湄公河持枪劫持我国船只‘玉兴8号’与‘华平号’,

捆绑控制七名船员,并在船上藏匿八万余克毒品(即),随后押两船继续前行停靠。

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人参与武装劫船,扎西卡等人对船员进行后驾快艇逃离。

依事先约定,岸边等候的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射击,

并将中国船员后抛入湄公河。

案发后,我国政府派出警务工作组赴老挝、缅甸与泰国展开跨国调查,

20xx年7月,案情基本查明。

同年7月,糯康及多名团伙成员被佤邦警方抓获,

并移交给我国。

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物清单、枪弹鉴定及弹道调查报告,

华平号与玉兴8号船员在被捆绑后遭到枪击,

部分曾分别射击不同被害人,也有同一被害人被不同射击的情况;

其中,扎西卡与扎波在华平号上实施了枪击船员行为,

可确定扎西卡曾枪击华平号船长。”

尸检报告证实,七名中国船员死因均为枪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