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狼群?”
老韩头听沈国平这么说,抓着猎枪的手微微攥紧,同时眼睛不住的向周围扫视,希望能够早点发现狼群的位置。
不是老韩头胆子小,而是他年轻的时候,曾经经历过被狼群包围的事情,那次要不是人多,估计他这把老骨头早就被那群饿狼吃干抹净了。
而他也深深的记得这个恐怖的经历,这些年来,他出门的时候,都尽量去熟悉的地方,一旦发现有狼群的踪迹,他都要绕路走,哪怕多走出几里路,也比碰到狼群好。
“嗯,我没听错的话,应该是有狼群,就是不知道,这个狼群有多少匹狼!”
“现在跑来不及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老韩头不想跟狼群面对面,他宁可去猎熊,都不想跟狼群为敌。
主要狼这种动物还是比较聪明的,懂得团队配合,甚至还懂得用计策迷惑猎物。
蒲松龄便描写过狼的狡猾,前狼假寐,盖以诱敌,要不是那个屠户当机立断,暴起杀了面前那匹做诱饵的狼,他身后的草垛都要被另外一匹狼掏空,从后偷袭了。
“好像来不及了!”
在沈国平的听力范围里,已经听到不少狼的脚步声,基本上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都有狼的踪迹。
这个时候别说是跑了,就算是上树都有些来不及,而他们两人背靠的大树太粗,作为掩体没问题,要是想要爬上去,人类不借助专业工具,想都别想。
好在沈国平从一开始也没有打算上树,既然碰到了狼群,那么狭路相逢勇者胜,他手里拿着五六半,并不惧怕狼群。
老韩头仔细的看了看沈国平面色,没有看到任何恐惧的意味,他不由得在心里腹诽:“年轻人果然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狼群跟野猪群可是两回事!”
野猪见到人的时候,基本上第一个念头是跑,而狼却不同,独狼的话,很容易胆小,可是一群狼聚在一起,那它们想的就是怎么吃掉遇到的猎物,这个猎物的范围就很大了,人类也在其中。
“那,那边!”
终于狼群从山坡上面显露出来,一直在四下观察的老韩头看到自己右手边的狼后,立刻把枪口对准过去。
“那边也有!”
“这边还有!”
随着四下的狼群全都现身,老韩头才发现,自己和沈国平竟然已经被狼群包围起来。
“一、二、三···七、八、九!这么多狼?”
这个狼群里有九匹狼,比七匹狼多两匹,而这个规模在狼群里只能算是中型的,狼群的规模一般来说,在二到十五匹左右,而迄今为止,人类发现最大的狼群规模,足足有四十二匹狼。
“咱俩怕是不好对付这么多狼!”
老韩头说话的声音里面都透着心虚,沈国平听得出来,老韩头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说话的声音隐隐都带着颤抖。
眼看着老韩头就要对着逐渐逼近的狼群开枪,沈国平开口把他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