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国平拉着野猪回家的第一时间,在他家听收音机的李明月便跑回家找爹娘。
“爹,娘,那院我平哥刚刚打到一头野猪,让我来告诉你们,快去挑肉。”
听到这个好消息,哪怕是在学习的李明兰也坐不住了,她跟随爹娘的脚步,拿着蘑菇和一些山货,来到沈家。
比李家来的还快的,就是隔壁的范家了,他们家的范国俊是跳杖子过来的,速度自然快的一批。
此时沈国平面前的野猪已经被他完全把皮扒干净,甚至把猪分成了左右两半。
范家可有不少山货,不少都是给人看病,没有钱付医药费,便用这些东西抵钱,而范大夫会在去公社那边进药的时候,把东西送到收购站换钱。
虽然费事,但是对范大夫来说,也不算什么,只是顺手的事情。
“你家要来哪块肉?”
送走隔壁的范国俊,目送他跳杖子回去,沈国平手里提着刀,对李明兰问道。
“爹,咱家要哪块?”
李明兰知道肉肥一点好,但是却不喜欢吃肥肉,她要问老爹的意见。
“来一块五花肉吧,四五斤左右就行!”
李景龙是会挑肉的,五花肉肥瘦程度都比较不错,适合他们家人的胃口。
沈国平迅速切了一块五花肉,掂量着大约有四五斤左右,具体多重,还要上秤才能知道,他又不是专门卖肉的小贩,手头上没有那么准。
五花肉上秤后,竟然才四斤多一点,沈国平还打算再来一块肉补上,却被李景龙叫住。
“再来几斤排骨吧!”
排骨这个时候可不受欢迎,这块地方的肉骨头多,还不肥,只有条件不错,会吃的人家才会选择买排骨吃。
“爹,真的吗?”
李明月听到老爹要换排骨,顿时双眼放光,抓着李景龙的袖子,想要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当然是真的,这不过年了吗,总得吃点好的!”
他李景龙虽然没有儿子,但是对待两个女儿也是非常宠爱的,从他肯支持大女儿上高中这一点,便可以看得出来,他可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东北这边并不严重,当然也不是没有,沈国平转生前,有一位小学同学的家里,为了生一个男孩,连续不断地要孩子,结果就是,他家最后生了四胎,全是女儿。
屡败屡战的精神被四女儿的出生打碎,而这个四女儿就是沈国平的小学同学。
等到张村长来到的时候,他身后跟着一大群人,那些人手里不是拎着麻袋,就是拿着筐,里面都装着各种山货,比如蘑菇,木耳,猴头菇,甚至还有灵芝,不过个头不大,估计是收购站都不要的,这才拿到沈国平这边试试,看看能不能换一块肉吃。
沈国平先前想过来换肉的人会有不少,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他足足忙活了一个下午,直到天黑,才把人都应付完,而那么大一头野猪,也只剩下了猪头,猪蹄和大部分的排骨。
“这么好吃的排骨竟然没人换,张大爷,你把这些排骨拿回家吃吧!”
沈国平也不想让村长白白帮自己干活,他给村长的这块排骨,足足有五六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