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曼在龙城的这段时间,沈卫东在港岛也很忙,“东大广场”还在施工中,而深圳的“东大广场”也已开始建设。
东大公司业务逐渐开展起来,经宁承泽介绍,又有三家港岛企业注资东大公司,加入到沈卫东这艘商业航母中来。
这三家企业及协作细节如下:
辉煌地产:以港币现金+商业楼宇建设技术协作注资,占合资份额1.5%,董事长李维汉;
鹏程影业:以现金+港岛影片发行渠道资源入股,占合资份额0.7%,董事长林鹏;
华兴商管:以管理骨干派驻加商业运营经验输出作价,占合资份额0.5%,董事长陈华兴。
这三家都是在港岛经营了二三十年的家族企业,现任董事长均为家族二代中的核心成员。
他们早几年就关注内地开放动态,这次选择入股,核心是看好深圳项目的政策红利——既能借“东大广场”将港岛成熟的商业经验落地,也能试探内地市场反应。
沈卫东和三家负责人谈合作时,能明显感受到他们的务实:不只是投钱,更想通过协作拿到内地业务的“敲门砖”。
沈卫东与他们见面商谈合作细节时,也能明显察觉到他们的诚意与野心。
李维汉希望借助“东大广场”的影响力,拓展辉煌地产在内地的市场;林鹏则想通过合作,让鹏程影业的影视作品拥有更广阔的发行渠道;陈华兴打算将华兴商管的管理模式复制到“东大广场”,提升其商业运营效率。
沈卫东自然也有自己的考量,他希望整合各方资源,将“东大广场”打造成集购物、娱乐、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商业地标。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沈卫东与三家公司紧密合作,共同商讨建设方案、营销策略等事宜。
随着合作的深入,各方优势逐渐凸显,“东大广场”的建设与运营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东大公司的股东群体逐渐扩大,沈卫东考虑到自己是肩负国家使命来港岛发展的,也到了该成立私人公司、控股东大公司的时候了。
出于资产隐私保护的考虑,他决定将私人公司离岸注册。
离岸公司委托了港岛“宝信会计师行”这一代理机构注册,该机构持有香港-离岸地双牌照,可同步办理后续香港子公司的注册手续。
公司定名为“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选在bVI。
“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宝信会计师行同步办理了公司注册证书、董事名册托管手续,以及香港子公司“东方置业(港岛)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
通过合法的股权过户流程,由港岛子公司“东方置业(港岛)有限公司”收购了沈卫东在东大公司持有的79.8%股份——至此,沈卫东通过“bVI离岸公司→香港子公司”的双层架构,实现了对东大公司的绝对控股。
时间转瞬来到九月份,英国首相访华,提出“主权换治权”方案,遭到华国政府拒绝。
华国明确宣布,1997年将恢复对港岛行使主权,这一消息引发市场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