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也得忍!”林越的语气很坚定,“就像打仗,舍不得牺牲小股兵力,就会输掉整个战场!清理伤口虽然疼,但能保命!”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习惯用兵法来解释医学了,这或许是在这个战场生存下去的本能。
高个子校尉不知什么时候也进了帐篷,他一直站在门口,听着林越和李敢的对话,没说话,只是眼神里的探究越来越深。他腰间的《孙子兵法》被雨水打湿,字迹更加模糊了,但他时不时会摸一下,像是在寻找某种共鸣。
“李敢,”校尉忽然开口,“找块干净的布,烧壶开水,再把那把断箭烧红。”
李敢虽然一脸不解,但还是立刻应声而去。很快,他拿着一块用开水烫过的麻布(冒着热气)和一根烧红的断箭(冒着青烟)回来,帐篷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焦糊味。
林越接过烧红的断箭,虽然没有现代手术刀锋利,但高温消毒的原理是一样的。他深吸一口气,对王二柱说:“兄弟,忍忍,弄干净就好了。”
王二柱似乎听到了,哼唧了一声,却没醒。林越先用烫过的麻布小心翼翼地擦拭伤口周围的泥污,每擦一下,王二柱的身体就抽搐一下。然后,他拿起烧红的断箭,快速地在伤口边缘烫了一下,“滋啦”一声,冒出一股白烟,伴随着烤肉的味道,王二柱疼得猛地睁开眼,又很快昏了过去。
“这是在‘杀菌’,”林越解释道,“高温能杀死伤口里的‘脏东西’,不容易烂。”
高个子校尉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忽然问:“你以前……杀过敌吗?”
林越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有,我是医生,救人的。”
“但你的眼神很稳,”校尉说,“比很多第一次上战场的士兵还稳。用烧红的刀子刮伤口,一般人做不到。”
林越苦笑了一下:“我只是不想让他死。在我们那里,医生就是干这个的,再疼也要下手,因为知道这是为了他好。”他忽然想起了扁鹊,想起了他用墨家放大镜观察虫卵的专注,想起了他说的“医道如行船,遇风浪时,慌则倾,稳则安”,此刻,他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的重量。
处理完伤口,林越又用李敢找来的草药(一种据说能止血消炎的野草)敷在上面,用干净的麻布包扎好。做完这一切,他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一直在抖,不是害怕,是累的,也是紧张的。
王二柱的呼吸越来越平稳,虽然还在昏睡,但脸色明显好看了些。帐篷里的士兵们看林越的眼神变了,不再是怀疑和不屑,而是多了些敬佩和感激。那个年轻的同乡士兵,甚至偷偷塞给林越一块干饼,小声说:“谢谢……”
林越接过干饼,硬得像石头,但他咬了一口,却觉得格外香。他看着高个子校尉:“校尉大人,还不知道您贵姓?”
“赵括。”校尉的回答很简洁,“暂时负责这片阵地的防务。”
林越心里一动——赵括?纸上谈兵的赵括?但眼前这个人,虽然年轻,却沉稳务实,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只会空谈。也许,历史书上的记载,也有失偏颇吧。
“赵校尉,”林越说,“王二柱还需要观察,要是三天内不发烧,就有救了。另外,这种止血方法可以推广,遇到动脉出血的伤员,先勒紧近心端,再找医生处理,能多救很多人。”
赵括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一丝赞许:“你说得对。李敢,把这个方法记下来,教给其他弟兄。”他顿了顿,看向林越,“你那件衣服……太扎眼了,容易被秦军当成目标。李敢,给他找件皮甲。”
林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t恤,确实脏得不成样子,灰红色,皱巴巴的,沾满了血和泥,但他还是有点舍不得——这是他和现代唯一的联系了。
“谢谢校尉,”林越说,“但这件衣服……我想留着。”
赵括看了他一眼,没再坚持,只是说:“随你。但记住,在战场上,活下去最重要,别在乎穿什么。”
林越点了点头,他知道赵括说得对。活下去,才能救人,才能找到回去的路。他看着王二柱渐渐平稳的呼吸,又看了看帐篷外依旧下着的冷雨,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信念——不管在哪里,不管穿什么,只要还能救人,他就不是废物。
那件白t恤虽然脏了,但它代表的“医生”身份,还在。
第四节白衣染尘
雨停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东方泛起一抹鱼肚白,把战场映照得格外清晰——到处是断箭、碎甲、血迹和翻卷的泥土,像一幅被打翻的调色盘,混乱而残酷。远处的秦军营地传来了号角声,呜呜咽咽的,像在哭丧,又像在挑衅。
林越走出帐篷,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里面依旧弥漫着铁锈和腐肉的味道,但比夜里淡了些。他抬头看了看天,云层很厚,阳光透不出来,整个战场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色调里,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李敢拿着一件旧皮甲走过来,扔给林越:“穿上吧,比你那件白衣服暖和。虽然破了点,但挡箭(心理安慰)。”
林越接住皮甲,沉甸甸的,上面有几个破洞,边缘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不知道是前主人的还是敌人的。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脱下了那件已经看不出原色的白t恤。
t恤被血和泥浸透,硬邦邦的,像块铁皮。林越把它抖了抖,想把上面的泥抖掉,却发现那些污渍已经牢牢地嵌进了布料里,根本弄不掉。“实习医师”的字样彻底消失了,像被这场战争彻底吞噬了。
他把白t恤小心翼翼地叠起来,塞进怀里——贴近胸口的位置,虽然脏了,但他想留着,这是他唯一的念想。然后,他穿上了那件旧皮甲,确实暖和多了,只是磨得肩膀有点疼。
“王二柱醒了,”李敢说,“能喝点水了,还问是谁救了他。”
林越心里一喜:“太好了!他没发烧吧?”
“没,”李敢摇了摇头,脸上难得露出点笑容,“就是说腿有点麻,动不了。”
“正常,”林越解释道,“绳子勒得太紧,血脉不通,过会儿松一松就好了。记住,每隔一个时辰松一次,每次松一炷香的时间,再勒紧,像开关城门一样,既能挡住敌军,又能让里面的人出来透气。”
李敢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记住了,‘开关城门’。”
他们刚走到王二柱的帐篷,就听到里面传来争吵声。一个穿着更华丽皮甲的军官,正指着王二柱的腿,对赵括嚷嚷:“赵校尉!你怎么让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胡乱折腾王二柱?用绳子勒腿?亏你想得出来!要是把腿勒废了,谁去打仗?”
“冯都尉,”赵括的语气很平静,“他救了王二柱的命,这是事实。昨天要是按你的法子撒香灰,王二柱早就死了。”
“死了也是为国捐躯!总比当个废人强!”冯都尉的声音很高,“我看那个穿白衣服的就是秦军细作,故意弄残我们的士兵!”
林越皱了皱眉,刚想进去理论,却被赵括拦住了。赵括对冯都尉说:“冯都尉要是不信,可以拭目以待。要是王二柱真的成了废人,我赵括一力承担。但要是他好了,你得向林越道歉。”
冯都尉冷笑一声:“好!我就等三天!要是王二柱好不了,我不光要处置他,还要弹劾你识人不明!”说完,甩着袖子走了。
林越看着冯都尉的背影,心里有点窝火:“这种人……”
“别理他,”赵括说,“他就是怕士兵伤亡太多,完不成上面的任务。在战场上,人命有时候很值钱,有时候……又很不值钱。”他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林越能听出里面的无奈。
林越走进帐篷,王二柱正靠在草堆上,脸色虽然还有点白,但精神好多了。看到林越,他挣扎着想坐起来,被林越按住了。
“兄弟,谢谢你……”王二柱的声音有点沙哑,“要不是你,我就见不到我娘了。”
“好好养伤,”林越笑了笑,“等伤好了,就能回去见你娘了。”
王二柱点点头,眼泪掉了下来:“我娘还在等我回家收麦子……她说等我打完仗回去,就给我娶个媳妇……”
林越的心里忽然有点发酸,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在着急地找他。他摸了摸怀里的白t恤,布料粗糙,却像能给他力量。
走出帐篷,赵括正站在高处,望着远处的秦军阵地,腰间的《孙子兵法》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看到林越,招了招手:“林越,过来。”
林越走过去,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秦军的营帐像黑压压的蚂蚁,一眼望不到头。
“知道为什么我信你吗?”赵括忽然问。
林越摇了摇头。
“因为你说‘止血贵快,不贵繁’,”赵括说,“这和《孙子兵法》的‘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不谋而合。用兵打仗,讲究速战速决;治病救人,也讲究快速止血。道理是相通的,都是为了‘胜’——打赢战争,救活人命。”
他顿了顿,又说:“这片战场,每天都要死很多人,有被敌人杀死的,有因为伤口感染死的。如果你真的能救更多人,我会向将军举荐你,让你当个正式的军医。”
林越看着赵括,忽然觉得他并不像传说中那么“纸上谈兵”,至少他愿意相信新的方法,愿意为了救人冒险。
“我会尽力的,”林越说,“不管是不是正式军医,我都会救人。”
风吹过战场,带着血腥味和泥土味,吹得林越怀里的白t恤贴在胸口,凉凉的。他知道,那件干净的白大褂(白t恤)已经死了,死在了这片血泥地里。但新的“白衣”正在诞生——穿着旧皮甲,用兵法解释医学,用绳子当止血带的他,正在这片残酷的战场上,慢慢成长。
远处的号角声又响了,这一次,林越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握紧了拳头。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去,也不知道还能救多少人,但他知道,从穿上这件旧皮甲开始,他的战争,已经打响了。而他的武器,不是戈,不是剑,是脑子里的医学知识,是那根救命的鞋带(麻绳),还有那颗永不放弃的心。
白衣虽然染尘,但医者的魂,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