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o,通“陌”。田间小路。《汉书·匡衡传》:“南以闽佰为界。”(闽:田界的名称。)
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汉书·匡衡传》中“南以闽佰为界”这个典故。
这是一个非常精彩且极具现实意义的故事,它不仅仅关于一个地理界限,更关于权力、贪婪与制度的界限。
一、故事原文、注释与翻译
1.原文摘选:
初,衡封僮之乐安乡,乡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顷,南以闽佰为界。初元元年,郡图误,以闽佰为平陵佰。积十余岁,衡封临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为界,多四百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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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骏、少府勋行视,以为百骑临淮,至乐安问,乡吏缪,以四百顷付乐安国。衡遣从史之僮,收取所还田租谷千余石入衡家。司隶校尉骏、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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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惭惧,免冠谢罪,上丞相、侯印绶。
2.关键注释:
·衡:匡衡,西汉经学家,官至丞相,封乐安侯。
·僮:僮县,汉代县名,属临淮郡。
·堤封:亦作“提封”,总计、总共的意思。
·闽佰:“佰”在此处通“陌”,指田间东西方向的小路。“闽佰”是一条田界道路的名称。
·平陵佰:另一条田界道路的名称,在“闽佰”的南边。
·郡图误:郡里的地图绘制有误。
·多四百顷:多划走了四百顷土地。一顷等于一百亩,四百顷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收取所还田租谷:收取本应归还的田租谷物。
·劾奏:向皇帝上奏章揭发罪行。
3.现代翻译:
当初,匡衡的封地是僮县的乐安乡,整个乡的田地总计有三千一百顷,南部边界以“闽佰”这条路为界。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郡里的地图绘制错误,将“闽佰”标成了更南边的“平陵佰”。过了十几年,匡衡的封地改属临淮郡,他就顺势将错就错,真的以“平陵佰”作为自己封地的南界,这样一来,他的封地就非法多出了四百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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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丞相王骏、少府赵勋等人前去调查核实,认为……应将这多出的四百顷土地归还给乐安国。然而,匡衡却派手下前往僮县,擅自收取了本应归还的这四百顷土地的田租谷物一千多石,运回了自己家。司隶校尉王骏等人以此弹劾匡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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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衡感到万分羞愧和恐惧,摘下官帽向皇帝认罪,并上交了丞相和乐安侯的印信。
二、人物介绍:匡衡
·“凿壁偷光”的励志偶像:匡衡年少时家贫,买不起灯油,便在墙壁上凿了一个洞,借邻居家的灯光读书。这个故事成为千百年来寒门学子刻苦努力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