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苏东坡)年表(1037年—1101年)
第一章家世与少年:蜀中岁月(1037-1056)
北宋景佑四年(1037年)生于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字子瞻,后自号东坡居士。
其父苏洵,时年二十七岁,虽聪慧但游荡不学,直至苏轼出生后方才开始发奋读书。其母程氏,出身望族,知书达理,对苏轼兄弟教育甚严。
庆历三年(1043年)师从眉山道士张易简,初闻天下正论。
程氏亲授其书,曾以《后汉书·范滂传》教育苏轼,苏轼问:“轼若为滂,母许之乎?”程氏答:“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此事对其忠义品格的形成影响深远。
至和元年(1054年)娶青神乡贡进士王方之女王弗为妻。王弗知书,常伴苏轼左右,为其“幕后顾问”,能识人辨事。
嘉佑元年(1056年)与父苏洵、弟苏辙一同离蜀赴京,参加科举考试。途经成都、阆中,出褒斜谷,历尽艰险,抵达汴京。
第二章名动京师与初入仕途(1057-1069)
嘉佑二年(1057年)参加礼部考试,主考官为文坛领袖欧阳修。试题为《刑赏忠厚之论》,苏轼所作,欧阳修见后惊喜异常,以为是自己门生曾巩所作,为避嫌置为第二。
复试《春秋》对义,苏轼居第一。殿试中乙科。
欧阳修读其文后,盛赞:“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苏轼由此名动京师。
(附:四月,母程氏在眉山病故的噩耗传来,苏氏父子仓皇离京,回蜀奔丧。)
嘉佑四年(1059年)守丧期满,与父、弟再度赴京。此次取水路,经三峡,一路唱和诗文,结集为《南行集》。
嘉佑六年(1061年)参加制科考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献《进策》、《进论》各二十五篇,系统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成绩入第三等(为北宋最高等,一二等为虚设)。
被授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弟苏辙被任为商州推官。十一月,苏轼赴凤翔任,苏辙送至郑州,此为兄弟二人首次远别。
治平二年(1065年)凤翔任满,返京,入判登闻鼓院。
英宗欲直接召入翰林,宰相韩琦以需“远器”为由劝阻,建议通过馆职考试,苏轼顺利通过,得直史馆。妻王弗卒于京师,年二十七。
治平三年(1066年)父苏洵病逝于京师。苏轼、苏辙扶柩归蜀,守制三年。
第三章变法风潮与地方政绩(1069-1079)
熙宁二年(1069年)守丧期满,与王弗堂妹、继室王闰之还朝。
时神宗已任用王安石推行新法。苏轼多次上书(如《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皇帝书》),全面批评新法“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与王安石政见不合。
熙宁四年(1071年)因在朝中处境艰难,自请外放,被任命为杭州通判。七月离京,苏辙送至颍州,首次谒见致仕于此的欧阳修。十一月抵杭,写下大量歌咏西湖的诗篇。
熙宁七年(1074年)杭州任满,主动请求北调,以便与在济南的弟弟相近。被任命为密州(今山东诸城)知州。
在密州,写下着名的《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和《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丙辰中秋”)。
熙宁十年(1077年)徙知徐州。到任不久,即遇黄河决口,洪水围城。苏轼亲率军民筑堤抢险,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保全一城生灵。
元丰二年(1079年)徙知湖州。到任后,按惯例作《湖州谢上表》,其中“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等语,被新党官员李定、舒亶等人弹劾为“讥讽新政”、“愚弄朝廷”、“指斥乘舆”。
七月二十八日,御史台官吏皇甫遵奉命到湖州逮捕苏轼。八月十八日,被押赴台狱,这就是着名的“乌台诗案”。在狱中度过百余日,几近被杀。后因太后病重、神宗犹豫及王安石“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的劝谏,得以从轻发落。
第四章黄州谪居与精神升华(1080-1084)
元丰三年(1080年)被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实为受地方官监视的罪官。二月抵黄,初居定惠院,后迁临皋亭。
元丰四年(1081年)生活困窘,故友马正卿为其请得城东荒地数十亩。苏轼躬耕其中,自号“东坡居士”。精神与艺术在此得到蜕变与升华。
元丰五年(1082年)创作巅峰之年。三月,游沙湖,作《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七月和十月,两次泛舟赤壁,写下千古名篇《前赤壁赋》与《后赤壁赋》,以及词作《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