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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神仙二十五(1 / 2)

1、采药民

蜀郡青城山下,住了个叫陈阿土的采药人。三十出头的年纪,中等身材,手上全是老茧——那是常年握锄头、攀崖壁磨出来的。衣服是洗得发白的粗麻布,肘部打了块青布补丁,草鞋的鞋尖也裂了道缝,露出半根脚趾。可他脸上总带着股憨实的笑,见了谁都点头问好,山里的鸟兽似乎也认他,有时他蹲在树下歇脚,会有小松鼠叼着松果,落在他脚边的石头上。

这年春末,陈阿土的媳妇春桃刚生了个女儿,取名阿囡。小家伙皱巴巴的,像颗刚剥壳的花生米,哭声却亮得很。可欢喜劲儿没过几天,愁云就笼上了陈阿土的眉梢——家里的米缸见了底,春桃要下奶,总得吃点好的,阿囡的襁褓还是借邻居张婶的旧布改的,连块新棉花都没有。

“你再去山里找找,说不定能采着株老参,或是块大薯药,换了钱咱买斤小米,再给阿囡扯块软布。”春桃躺在床上,声音还有点虚,却伸手替陈阿土理了理衣襟。

陈阿土攥了攥媳妇的手,“你放心,我今天往深处走,准能找着好东西。”

天刚蒙蒙亮,他就扛着那把用了五年的老锄头,揣了两个硬邦邦的麦饼,往青城山深处去了。往常他只在山脚附近转悠,怕走远了回不来,可今天不一样,家里等着用钱,他咬咬牙,往那些少有人去的崖坡走。

山里的雾气还没散,沾在树叶上,滴在脖子里,凉丝丝的。他踩着湿滑的落叶,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忽然在一片松树林下,瞧见了株奇怪的薯药苗——寻常薯药苗的叶子是心形的,这株的叶子却像手掌,边缘还带着点浅红,茎秆粗得像小孩的手腕。

“好家伙,这底下的薯药准不小!”陈阿土眼睛一亮,赶紧放下锄头,在苗周围挖了个圈。土是松的,带着股潮湿的泥土香,他一锄头下去,能感觉到底下有硬邦邦的东西。挖了约莫三尺深,薯药的表皮露了出来,紫褐色的,滑溜溜的,比他的胳膊还粗。

“这么大,怕是能有十几斤!”陈阿土越挖越起劲,锄头抡得飞快,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泥土里,瞬间就没了影。挖到五尺深时,薯药的根部已经像个小瓦罐那么大了,他正想伸手去掰,忽然脚下一沉——身下的土突然往下陷,带着他整个人往下坠!

“不好!”陈阿土惊叫一声,想抓住旁边的松树根,可手刚碰到树皮,整个人就掉进了黑漆漆的洞里。耳边全是风声,还有泥土簌簌往下掉的声音,他闭紧眼睛,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翻过来了。不知坠了多久,“咚”的一声,他摔在了软乎乎的东西上——是堆干枯的树叶,倒没摔疼,可周围一片漆黑,连点光都没有。

他挣扎着坐起来,摸了摸身上,锄头还在,麦饼却掉没了。仰头往上看,穴口只有一个小小的亮点,像颗星星那么大,根本爬不上去。“完了,春桃还等着我回去,阿囡还没见过爹呢……”陈阿土蹲在地上,声音有点发颤,可他转念一想,春桃还在家盼着,他不能就这么放弃。

他摸索着往四周摸,手指碰到了石壁,凉冰冰的,还带着点潮气。走了没几步,忽然摸到旁边有个窄窄的洞口,能容一个人爬进去。“说不定这洞能通出去?”他咬咬牙,趴在地上,往洞里爬。

洞壁很滑,偶尔有水滴下来,落在后颈上,凉得他一哆嗦。膝盖磨在粗糙的石头上,很快就破了,渗出血来,沾在裤子上,黏糊糊的。他爬了约莫半个时辰,胳膊酸得抬不起来,膝盖也疼得厉害,正想歇口气,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草木清香——不是山里的腐叶味,是新鲜的青草和花香!

他精神一振,加快了速度,又爬了几十步,眼前忽然透出点光亮。再往前爬了几步,洞口豁然开朗——他从一个石壁的缝隙里钻了出来,面前是一条河,河水清得能看见底下的鹅卵石,阳光洒在水面上,像撒了层碎金子。

河对岸是一片村落,青瓦白墙,不像他住的村子全是茅草屋。岸上的桑柘树叶子嫩绿嫩绿的,开着小小的白花,风吹过,叶子沙沙响,还带着股甜味。几个穿着素色麻布衣的人在田里耕作,衣服上没有补丁,布料看着就软和;还有个梳着总角的小孩,坐在河边钓鱼,鱼竿是细细的竹竿,鱼篓里装着几条银闪闪的小鱼,蹦蹦跳跳的。

陈阿土看得呆了——这地方怎么这么好看?比镇上的画儿还美,而且天气暖融融的,像三月里最舒服的时候,可他记得,尘世里已经快入夏了,山里的蚊子都出来了。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陈阿土回头,见是个白发老者,穿着件浅青色的长衫,手里拿着个竹篮,里面装着些野菜。老者的眼睛很亮,不像尘世里的老人那样浑浊。

陈阿土赶紧站起来,有些局促地搓了搓手,“老丈,我……我是山下的采药人,挖薯药的时候掉进了地穴,爬出来就到这儿了。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您知道这是哪儿吗?”

老者闻言,脸上露出点惊讶,随即温和地笑了,“原来是尘世来的客人,我姓王,你叫我王翁就行。这地方叫‘青城别境’,离你住的尘世远着呢。走,先跟我回家,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王翁领着他过了河——河上没有桥,只有一艘小小的木船,王翁轻轻一推,船就飘了过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到了岸上,陈阿土才发现,这村里的房子都是用竹子和木头盖的,没有一点烟火气,却闻得到淡淡的芝兰香。

王翁的家是座小小的竹楼,门口种着几株开得正艳的桃花,花瓣落在地上,没人扫,却一点也不脏。进了屋,王翁端来一碗饭、一碗汤,还有一小碟野菜。饭是胡麻做的,颗粒饱满,透着股清甜,闻着就让人流口水;汤是柏子煮的,清澈见底,喝一口,嘴里满是柏叶的清香;野菜是凉拌的,脆嫩爽口,一点也不涩。

陈阿土饿坏了,拿起筷子就吃,一碗饭很快就见了底。王翁又给他盛了一碗,“慢着吃,不够还有。”他又吃了两碗,才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只觉得浑身都暖烘烘的,之前的疲惫和饥饿全没了。

“多谢王翁,这饭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饭。”陈阿土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是别境的食物,吃了能养精神。你先在我家住几天,等身子缓过来了,我再带你去见这里的主事。”王翁说。

接下来的几天,陈阿土就住在王翁家。每天吃的都是胡麻饭、柏子汤,偶尔还有些他叫不上名的果子,红的、黄的,咬一口甜滋滋的。他发现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之前扛着锄头走几步就喘,现在从村头走到村尾,一点都不费劲,甚至能跳起来够到桑树上的桑葚。膝盖上的伤口也愈合了,连个疤都没留下。

第五天早上,王翁领着他往村东头走。那里有座小小的竹楼,周围种满了芝草,叶子是翠绿色的,上面还沾着露珠。竹楼门口站着两个穿素衣的女子,见了王翁,都躬身行礼。

“这是别境的主事,玉宸先生。”王翁轻声说。

陈阿土跟着王翁走进竹楼,里面很简洁,只有一张竹桌、几把竹椅,墙上挂着幅画——画的是青城山,却比他见过的青城山更秀丽,云雾缭绕,像是有仙人在里面。桌后坐着个穿月白长衫的人,面容温和,眼神却很亮,像是能看透人心。

“你便是从尘世来的采药人?”玉宸先生开口,声音很轻,却让人心里很静。

陈阿土赶紧点头,“回先生,我叫陈阿土,是青城山下的采药人,不小心掉进地穴,才到了这里。”

“这里是青城别境,是修仙之人居住的地方。你能来这里,也是一种缘分。”玉宸先生指了指桌上的盘子,里面放着几颗拳头大的果子,果皮是淡青色的,透着点莹光,“这是青华果,能助你养气。你伸手试试,能拿多少,便是你的缘分。”

陈阿土走到桌前,心里有点紧张,伸手去捧果子。他觉得能拿十几颗,可手一碰到果子,却只有三颗落在了他手里,其余的像是有股力气推着,怎么也碰不到。

“这便是你的分了。”玉宸先生笑了笑,“你初来乍到,还没有住处,就让王翁带你去西坡的竹屋住下。我派三个侍女教你修仙之术,你且安心学,若是能祛了尘念,便能在此长住。”

王翁领着陈阿土去了西坡的竹屋。竹屋不大,却很干净,里面有张竹床、一张竹桌,窗外就是竹林,风吹过,竹叶沙沙响,特别安神。没过多久,三个女子走了进来,一个穿青衫,一个穿素衣,一个穿紫裙,分别叫青瑶、素云、紫霞。

“我们是先生派来教你道术的。”青瑶性子最直,先开了口,“从今天起,每天早上你要对着朝阳吐纳,吸进清气,吐出浊气;上午跟着素云识药,别境的草药比尘世的灵,你得学会辨好坏;下午跟着紫霞学静心,坐在竹林里,不想尘世的事;晚上再练吐纳,直到月亮升到头顶。”

陈阿土点点头,心里有点期待——他以前只听说过修仙,没想到自己也能学。

接下来的日子,他就跟着三个侍女学道术。早上天刚亮,他就站在竹屋前的空地上,跟着青瑶吐纳:吸气时,感觉有股清凉的气从鼻子钻进肚子里,暖烘烘的;呼气时,又觉得肚子里的浊气全跑了出去,浑身都轻松。上午跟着素云去山里识药,素云会指着一株芝草说:“这是赤芝,茎是红的,能补气血;那是紫芝,茎是紫的,能安神。”他记在心里,把每种药的样子、用处都画在树皮上,怕忘了。下午跟着紫霞坐在竹林里静心,刚开始他总忍不住想春桃,想阿囡——春桃的奶够不够?阿囡的襁褓暖不暖?可紫霞教他,要是想尘世的事,就闭上眼睛,想竹林里的清香,想竹叶上的露珠,慢慢的,心里就静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陈阿土的道术越来越熟练。他能闭着眼睛,从竹林的这头走到那头,不碰断一根竹子;能一眼看出草药的年份,甚至能感觉到草药里的灵气;吐纳的时候,肚子里的那股暖气越来越足,走路时脚像踩着棉花,轻轻的,甚至能跳上三尺高的石头。

不知不觉,在别境已经住了一年。别境的草木总像三月里那样,嫩绿的叶子,盛开的花,没有春夏秋冬的变化,也没有白天黑夜的长短差异。陈阿土的身子越来越轻盈,脸上的皱纹少了,连手上的老茧都淡了些,看起来比刚来时还年轻了几岁。

可这天晚上,他坐在竹窗前,看着窗外的月亮,忽然想起了春桃。那月亮和尘世的月亮一样圆,他记得阿囡出生那天,也是这么圆的月亮。春桃当时躺在床上,抱着阿囡,笑着说:“阿土,你看阿囡的眼睛,像不像你?”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怎么了?”青瑶正好进来送水,听见他叹气,停下脚步问。

陈阿土转过头,眼里有点红,“我想春桃,想阿囡了。我来的时候,阿囡才刚出生几天,现在……现在尘世里,她该会走路了吧?春桃一个人带孩子,肯定很辛苦,家里有没有钱买米?”

青瑶皱了皱眉,“你忘了先生说的?别境的一年,相当于尘世的三十年。你离开尘世已经三十年了,春桃说不定已经老了,阿囡也该有自己的孩子了,甚至……甚至她们可能已经不在了。你这是尘念未祛,才会想这些。”

“三十年?怎么会这么久?”陈阿土愣了,他觉得自己才来没多久,“不可能,我才学了一年道术,春桃怎么会老?阿囡怎么会有孩子?我要回去看看,我得确认她们是不是安好。”

“你回去也没用,尘世已经变了,你找不着她们的。”青瑶劝他,可陈阿土的主意已定,非要回去。

没办法,青瑶只好把这事告诉了玉宸先生。玉宸先生听了,没生气,只是叹了口气,“他心里有牵挂,就算留在别境,也修不成仙。让他回去看看也好,若是见了家人安好,尘念自会祛了;若是见不着,也能断了念想。”

第二天早上,玉宸先生给了陈阿土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三枚青华果,“你回去若是见着家人,就把果子给她们,能保她们健康长寿;若是见不着,就回来,别在尘世多留。”又让王翁撑船,送他到之前的洞口。

“你顺着洞爬回去,就能到尘世的青城山了。”王翁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是想回来,就再到那株薯药苗的地方,往下挖,自然能找到洞口。”

陈阿土点点头,接过布袋子,弯腰钻进了洞口。爬洞的时候,他心里又紧张又期待——春桃,阿囡,我回来了。

这次爬洞没上次那么辛苦,他身子轻,很快就爬出了地穴。洞口的阳光有点晃眼,他眯了眯眼睛,发现周围的环境变了——之前的松树林还在,可那株薯药苗已经没了,地上只留下个浅浅的坑。远处的山下,多了很多房子,不是茅草屋,是砖瓦房,甚至还有几座两层的小楼。

他顺着山路往下走,路上遇到的人,穿的衣服也不一样了——有的穿棉布,有的穿绸缎,不像他穿的粗麻布。走了约莫一个时辰,终于到了自己住的村子。

村子里的路铺了石子,不再是泥路。他找了半天,才找到自己以前住的地方——原来的茅草屋不见了,变成了一座砖瓦房,门口挂着个木牌,上面写着“陈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正坐在门口的石凳上纺线,手上戴着个银镯子,脸上满是皱纹,可眉眼间,还是他熟悉的样子。

“春桃?”陈阿土试探着叫了一声。

老妇人抬起头,看了他半天,忽然放下纺车,站起来,声音有点发抖,“你……你是阿土?你怎么回来了?你都走了三十年了,我还以为你……”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陈阿土走过去,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却还是暖的,“我没死,我掉进地穴,去了个好地方,今天才回来。春桃,你还好吗?阿囡呢?”

“好,我好着呢。”春桃擦了擦眼泪,拉着他进了屋,“阿囡啊,她嫁给了村里的铁匠,生了两个儿子,现在都十几岁了,在镇上读书呢。你走后,我抱着阿囡,全靠邻居接济,后来阿囡长大了,懂事,跟着铁匠学打铁,日子才慢慢好起来。”

正说着,门外传来脚步声,一个中年妇人领着两个半大的小子走了进来。妇人穿着蓝布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眉眼像春桃,也像陈阿土。

“娘,这是谁啊?”中年妇人问。

“这是你爹,你爹回来了!”春桃拉过妇人,“阿囡,快叫爹。”

阿囡愣住了,看着陈阿土,半天,才小声叫了句“爹”。两个小子也跟着叫“爷爷”,声音脆生生的。

陈阿土看着阿囡,又看着两个孙子,眼眶红了——阿囡长大了,成了家,有了孩子,春桃也安安稳稳的,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从布袋子里拿出青华果,递给春桃一枚,“娘,你吃了这果子,能健健康康的。”又递给阿囡一枚,“阿囡,你也吃,补补身子。”最后一枚,递给了最小的孙子,“乖娃,吃了这果子,以后不咳嗽。”

春桃和阿囡接过果子,咬了一口,只觉得清甜爽口,吃下去后,肚子里暖烘烘的,春桃觉得眼睛亮了些,阿囡觉得肩膀不酸了,小孙子之前总咳嗽,吃了果子后,也不咳了。

陈阿土在村里住了三天。每天早上,他跟着春桃去河边洗衣,听她讲这三十年的事——阿囡小时候生病,她抱着去镇上看病,走了十几里路;阿囡嫁人时,她哭了半宿,怕女儿受委屈;两个孙子出生时,她比谁都高兴。晚上,他坐在院子里,看着孙子在月光下跑,听阿囡讲镇上的新鲜事,心里满是踏实。

第四天早上,陈阿土对春桃和阿囡说:“我要走了。”

“你还要走?”春桃拉着他的手,舍不得。

“娘,我去的地方是好地方,能修仙,能长寿。”陈阿土笑了笑,“我不是不回来,我以后会常来看你们的。你们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他又叮嘱了阿囡几句,让她好好照顾春桃,好好教孙子读书,然后才转身,往青城山深处去。这次他没犹豫,因为他知道,家人安好,他就能安心修仙了。

回到别境,玉宸先生正在竹楼里等他。见他回来,玉宸先生笑了,“你尘念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