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收养幼狼,取名“追风”
轩辕盯着那只瘸腿的幼狼,篝火的光芒在它湿漉漉的皮毛上跳跃,勾勒出瘦弱的轮廓。刚才狼群溃散时的凶悍与此刻幼狼的哀鸣形成了鲜明对比,那声音细碎又委屈,像极了部落里受了欺负的孩童。他握着石刀的手慢慢松开,心头那点因狼群围堵而起的戾气,被这声哀鸣搅得七零八落。
“罢了。”轩辕低声自语,弯腰凑近幼狼。小家伙似乎被他的动作惊到,往后缩了缩,却因为腿疼没能退远,只是喉咙里发出更低的呜咽,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怯生生地望着他,没有半分成年野狼的凶光。
轩辕借着光亮仔细打量它的伤处——右前腿的皮毛被撕开一道口子,暗红色的血渍已经凝固,隐约能看到里面肿胀的肌肉,看样子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刮过,说不定就是刚才狼群奔逃时被同伴踩伤的。他皱了皱眉,这伤势若是放任不管,恐怕这条腿就废了,在这危机四伏的山林里,一只瘸腿的幼狼根本活不过三天。
他想起自己在部落时,母亲附宝总是说:“见难不帮,与野兽何异?”那时他还不懂这话的深意,只当是母亲心善。可此刻看着幼狼那副可怜模样,他忽然明白了——生而为人,总要有点比生存本能更重要的东西。
轩辕放下石刀,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幼狼警惕地龇了龇牙,却没敢真的咬下去,只是身体绷得像块石头。他的指尖轻轻碰了碰幼狼的脑袋,皮毛温热又柔软,和想象中粗糙扎人的触感完全不同。小家伙抖了一下,竟慢慢放松下来,甚至试探着用鼻尖蹭了蹭他的掌心,那一下轻得像羽毛拂过,却让轩辕的心莫名一暖。
“看来你也知道我没恶意。”他笑了笑,从行囊里翻出白天采摘的“止血草”。这草是他跟着部落里的老妪学认的,叶片肥厚,揉碎了敷在伤口上能快速止血,就是味道有点冲。他将草药放在嘴里嚼烂,苦涩的汁液瞬间在舌尖蔓延开来,还有点辛辣的感觉刺得他喉咙发痒。
幼狼看着他咀嚼草药,歪了歪脑袋,像是在好奇他吃的是什么。轩辕嚼得差不多了,吐出一团墨绿色的草泥,轻轻托起幼狼的伤腿。小家伙大概是觉得疼,“嗷”地叫了一声,却没挣扎,只是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腕,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恳求。
“忍一忍,很快就好。”轩辕放柔了声音,动作轻柔地将草泥敷在伤口上。他从自己的麻衣下摆撕下一块相对干净的布料,小心翼翼地缠在幼狼的腿上,打了个不算太紧的结。做完这一切,他才松了口气,抬手抹了把额角的汗,却不小心把脸上的草汁蹭成了花脸。
幼狼盯着他的脸,忽然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背,那湿漉漉的触感让轩辕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站起身,往篝火里添了些枯枝,火星噼啪作响,驱散了洞外的寒意。“你总不能一直‘喂喂喂’地叫着,得有个名字才行。”他看着幼狼,“看你刚才在狼群里,虽然腿瘸了,跑起来却比别的狼都欢实,不如就叫‘追风’吧,等你腿好了,说不定能追上风呢。”
幼狼像是听懂了,摇了摇尾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轻响,亲昵地蹭着他的裤腿。轩辕把剩下的半块烤肉递到它嘴边,追风嗅了嗅,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小尾巴摇得更欢了。
接下来的几天,轩辕都待在山洞里没敢贸然上路。一来是外面的风雨还没停,山路湿滑难行;二来是他想等追风的腿伤好一些,至少能自己走路。他每天都会上山采些新鲜的草药,回来换追风腿上的包扎,还会特意找些多汁的野果,用石臼捣成泥喂给它——幼狼的牙齿还没长齐,吃不了太硬的东西。
追风的恢复速度比轩辕预想的快得多。第二天,它就能拖着伤腿在山洞里慢慢挪动了;第三天,已经能一瘸一拐地跟着轩辕跑前跑后;到了第五天,它甚至能蹦蹦跳跳地扑向轩辕扔过去的小石子,只是跑快了还是会有点跛。
这期间,轩辕也没闲着。他把山洞里的石刻图反复临摹了好几遍,那些经络线条他还是看不太懂,但总觉得里面藏着什么重要的秘密,便把草图小心翼翼地收进用兽皮缝制的袋子里,贴身带着。他还借着等待的时间,重新检查了行囊——干粮还剩最后一小袋,草药足够应付普通的伤病,石刀和弓箭都还完好,只是那壶烈酒已经见了底,下次再遇到野兽,可就没东西能快速引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