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就醒了。我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我妈已经做好了早餐,摆在餐桌上。
我坐下来吃饭,我妈坐在我对面,说,小敏,今天去民政局,妈陪你一起去。
我说,妈,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张燕也会陪我去。
我妈说,不行,我必须陪着你。我怕李伟他们家人会欺负你。
我知道我妈是为我好,我点了点头,说,好,那你跟我们一起去。
吃完早餐,张燕就到了我家门口。她一进门,就拉着我的手,说,小敏,别害怕,有我呢。
我说,我不害怕。
我们收拾好东西,就准备出门。这时候,李伟也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他穿着一身西装,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看样子,他也是准备好要去民政局了。
婆婆跟在李伟身后,脸上带着不高兴的表情。她说,小敏,我再劝你最后一次,别离婚了。离婚对谁都没好处。
我说,妈,不用劝了。我已经决定了。
我们一行人走出家门,坐上了李伟的车。车里的气氛很沉闷,没有人说话。我看着窗外,心里很平静。我知道,今天过后,我就会和这个男人彻底划清界限。
到了民政局门口,李伟停下车。我们四个人一起走进民政局。民政局里人很多,大多是来办结婚手续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只有我们,是来办离婚手续的,气氛显得格格不入。
我们排了一会儿队,就轮到我们了。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表格,让我们填写。我拿起笔,快速地填写着自己的信息。李伟也低着头,默默地填写着。
就在我们快要填完表格的时候,李伟突然停下了笔。他看着我,说,小敏,我们真的要走到这一步吗?你再好好想想。
我说,我已经想清楚了。
李伟叹了口气,继续填写表格。填完表格,我们把表格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了看表格,又看了看我们,说,你们确定要离婚吗?婚姻不是儿戏,你们再考虑考虑。
我说,我们确定。
李伟也点了点头,说,确定。
工作人员说,那你们先去旁边的调解室,让调解员给你们调解一下。如果调解无效,我们再给你们办离婚手续。
我们跟着调解员走进调解室。调解员让我们坐下,说,你们为什么要离婚?能不能跟我说说?
我看着调解员,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我说,李伟背着我,把公司的80万工程款转给了他妈妈,给她妈妈买了房子。我多次要求他把钱拿回来,他都不肯。我没办法,只能选择离婚。
调解员看着李伟,说,李先生,她说的是真的吗?
李伟点了点头,说,是真的。但是,我妈买房是大事,我不能让她失望。
调解员说,李先生,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才能处置。你没有经过你妻子的同意,就把大额财产转给你母亲,这是不对的。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会对你的家庭造成多大的影响?
李伟说,我知道我错了。但是,钱已经转出去了,房子也买了,我没办法再拿回来了。
调解员说,那你有没有想过,怎么弥补你妻子的损失?
李伟说,我可以把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的一半产权给她,公司的资产也分她一半。但是,公司现在欠着债,她也要承担一半的债务。
我说,债务我可以承担。但是,我要求李伟因为转移共同财产,少分财产。
李伟一听,立刻就急了。他说,小敏,你别太过分了。我已经把房子和公司的一半资产分给你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说,这是你应得的。你转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我现在只是要求你少分财产,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调解员说,李先生,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妻子的要求是合理的。
李伟皱起眉头,说,我没有隐藏、转移财产。我只是把钱转给我妈买房了,我又没有侵占她的财产。
调解员说,你没有经过你妻子的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给第三人,已经构成了转移财产。你母亲知道这笔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伟说,我妈知道。
调解员说,那你母亲也存在过错。她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接受了这笔钱。
婆婆在旁边听不下去了。她说,调解员,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儿子给我钱买房,是孝顺我。这跟什么转移财产没关系。
调解员说,阿姨,孝顺父母是应该的。但是,不能以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李先生和他妻子一起打拼多年,才有了现在的财产。他妻子对这些财产也有合法的所有权。李先生不能背着他妻子,把财产转给你。
婆婆说,我不管什么合法权益。我儿子的钱,就是我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调解员摇了摇头,说,阿姨,你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由一方随意处置。
调解了一个多小时,李伟和婆婆还是不肯让步。李伟坚持说自己没有转移财产,不肯少分财产。婆婆也在旁边帮腔,说我不讲理。
调解员说,既然你们调解无效,那我就给你们办离婚手续。但是,财产分割的问题,你们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我们走出调解室,又回到了办理离婚手续的窗口。工作人员给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颁发了离婚证。当我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心里没有难过,只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走出民政局,李伟看着我,说,小敏,财产分割的事,我们还是私下商量吧。如果走到诉讼那一步,对谁都没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