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天,我起得特别早。穿上提前准备好的干净衣服,对着镜子整理了头发,心里又紧张又期待。王强握着我的手说:“别害怕,有我在,还有律师,我们一定能赢。”
我点点头,跟着王强、律师一起往法院去。走到法院门口,就看到父母和弟弟林伟已经在那里了。他们脸色阴沉,母亲还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林伟则把头扭到一边,装作没看见。
进了法庭,法官、书记员都已经到位。我和王强坐在原告席,父母、林伟坐在被告席。旁听席上坐了不少人,有之前愿意为我作证的邻居、亲戚,还有一些好奇的市民。
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后,法官敲了敲法槌,宣布庭审开始。
律师先代表我陈述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林秀是被告林建国、张桂兰的女儿,被告林伟的姐姐。二被告将老房子拆迁所得的280万补偿款全部无偿赠与儿子林伟,未分给女儿林秀任何份额。原告多年来一直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累计支出近20万元,而被告林伟从未履行赡养义务,还挥霍拆迁款,购买豪车、参与赌博、欠下网贷。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分得合理份额的拆迁款。”
律师说完,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我给父母花钱的凭证、林伟买豪车的照片、网贷欠款证明、邻居和亲戚的证言等。
法官让被告方进行答辩。父亲站起来,声音有点激动:“法官同志,拆迁款是我们老两口的钱,我们想给谁就给谁。林秀是嫁出去的女儿,早就不是我们林家的人了,她没有资格分拆迁款。”
母亲接着说:“是啊,法官同志。我们养林秀这么大,她结婚的时候我们也给了嫁妆。她现在日子过得好,开着超市,还来跟弟弟抢钱,太不孝顺了。林伟是我们的儿子,以后要给我们养老送终,拆迁款给他是应该的。”
林伟也站起来说:“法官同志,我姐就是贪心。拆迁款是我爸妈自愿给我的,跟她没关系。她这些年给爸妈花点钱,都是应该的,怎么能拿来当要拆迁款的借口?她就是想霸占娘家财产。”
他们一口咬定拆迁款跟我没关系,还说我不孝顺、贪心。我看着他们,心里又气又寒。他们明明在撒谎,却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法官让律师进行质证。律师拿着我提交的证据,一一反驳他们的谎言。
律师拿出我给父母花钱的转账记录和发票,说:“法官同志,这些证据能证明原告多年来一直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仅去年一年,原告就给父母支付了医药费、生活费共计3万多元,而被告林伟在此期间,未给父母花过一分钱,甚至在母亲住院时,都未承担任何医药费。”
律师又拿出林伟买豪车的照片和购车合同:“被告林伟拿着280万拆迁款,购买了价值60多万元的奔驰车,还为其女友购买名牌包、三金等奢侈品,挥霍无度。而原告开着小超市,收入微薄,还要承担父母的医药费和赡养费,生活十分拮据。”
律师接着拿出邻居张阿姨的录音和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证明被告林伟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还经常对父母恶语相向,甚至砸毁家里的东西。二被告对儿子的行为视而不见,反而一味偏袒,将全部拆迁款赠与儿子,明显不公。”
每一份证据都像一把锤子,敲在父母和林伟的谎言上。他们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母亲甚至低下头,不敢看法官。
法官让证人出庭作证。张阿姨第一个走上证人席。她看着法官,条理清晰地说:“我跟林家做了几十年邻居,林秀这孩子从小就孝顺。她结婚后,经常给爸妈买东西、寄钱。她妈上次住院,都是她天天照顾,林伟就来了两三次,每次待一会儿就走。林伟从小就被惯坏了,好吃懒做,对爸妈也不好,经常跟他们吵架要钱,不给就砸东西。”
接着,二姑、三舅也先后出庭作证。他们都承认,当初是被我父母误导,才指责我不孝顺。他们还证明,我父母一直偏心林伟,把所有好东西都给了他,对我却很苛刻。
证人作证的时候,父母和林伟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林伟想反驳,却被法官制止了。
轮到林伟答辩的时候,他说话支支吾吾,前后矛盾。法官问他:“被告林伟,你是否承认拆迁款280万全部在你名下?是否承认用拆迁款购买了奔驰车?”
林伟犹豫了一下,说:“钱是在我名下,但买车是为了结婚用,不是挥霍。”
法官又问:“你是否承认未给父母支付过赡养费和医药费?是否承认对父母恶语相向、砸毁家中物品?”
林伟赶紧摇头:“没有!我没有!那些都是他们瞎编的!”
可他的话刚说完,张阿姨就拿出了一段录音,里面清晰地记录着林伟跟我父母吵架、骂人的声音。林伟听着录音,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再也说不出话来。
母亲想帮林伟辩解,说:“法官同志,林伟年纪小,不懂事,那些话都是气话。他心里是孝顺我们的。”
法官看着母亲,说:“被告张桂兰,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林伟已经29岁,并非年幼。作为成年人,他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年纪小为借口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