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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啸骑着黑旋风,慢悠悠地出现在白音塔拉的视线中时,太阳已经爬到了头顶正上方。
“回来了!林大哥回来了!”
一直站在高坡上眺望的阿诺,第一个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她兴奋地挥舞着手臂,原本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
众女听到喊声,纷纷从帐篷里跑了出来。
只见林啸端坐在马背上,身姿挺拔,单手握着缰绳。
而那匹之前还暴躁无比的黑马,此刻却温顺得像是一只大绵羊,迈着平稳的步伐,缓缓走来。
“乖乖……真让他给驯服了?”巴特尔大叔揉了揉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这小伙子,身上怕是有狼的魂,连马都能压得住!”
林啸骑马走到众人面前,翻身下马。
他拍了拍黑旋风的脖子,黑旋风打了个响鼻,亲昵地用头蹭了蹭他的肩膀。
“师父,你太帅了!”叶岚已经洗干净了脸,换上了一身干爽的衣服,跑过来围着黑旋风转圈,“这马真精神!让我也骑一圈呗!”
“现在不行。”林啸把缰绳递给巴特尔大叔,“它刚跑了十几公里,出了大汗。大叔,麻烦您把它牵回马圈,拿干草给它擦擦身子,慢慢溜达一会儿。”
“哎!好嘞!”巴特尔大叔接过缰绳,看向林啸的眼神里多了几分由衷的敬意,“林兄弟,你是个懂马的人!这马交给你,算是找对主子了!”
“当家的,没摔着吧?”秦沐雪走上前,递过一块湿毛巾,上下打量着他,确定没有受伤,才松了口气。
“没事,就当是活动活动筋骨了。”林啸擦了把汗,“就是有点饿了。”
“早就准备好了!”塔娜大婶从蒙古包里探出头,手里拿着一把大铁勺,“肉都炖烂了,快进来吃吧!”
众人走进最大的那个蒙古包。
刚一进去,一股浓郁的、让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就扑面而来。
蒙古包的中央,那个巨大的铁锅里,正翻滚着奶白色的汤汁。
大块大块的羊肉在汤里沉浮,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油脂。
这就是草原上最着名的待客美食——手把肉。
没有复杂的烹饪技巧,没有花哨的调料,甚至连盐都没放多少。
吃的就是羊肉最本真的鲜甜和原始的粗犷。
几张矮桌拼在一起,上面摆满了大号的木盘。
巴特尔大叔和塔娜大婶用铁钩子将锅里的羊肉捞出来,一块块带骨的羊肉堆在木盘里,冒着腾腾的热气。
“来来来,都别客气!到了咱们草原,就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巴特尔大叔拿出一把锋利的蒙古刀,递给林啸。
“林兄弟,你是贵客,你先割!”
林啸也不推辞,接过蒙古刀,看准了一块带膘的羊排,手腕一转,刀刃顺着骨缝切下。
一块巴掌大的羊肉被割了下来。
他没有直接吃,而是把这块最好的肉,递给了坐在他身边的秦沐雪。
“尝尝,正宗的草原风味。”
秦沐雪脸色微红,用手接过。虽然有些烫手,但她还是毫不犹豫地咬了一口。
肉质鲜嫩,肥而不腻,没有丝毫的膻味,反而带着一股淡淡的青草香。
“好吃!”秦沐雪赞叹道,“比京城里的涮羊肉还要鲜!”
“好吃就多吃点!”塔娜大婶笑得合不拢嘴,“这羊是昨天刚从草场上赶回来的,吃的是沙葱和野韭菜,肉里带着药香味呢!”
大家纷纷拿起小刀,自己动手割肉吃。
一时间,蒙古包里只剩下吧唧嘴的声音和刀刃划过骨头的轻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