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根本没有请假条。
校门口的保安罗兹瓦尔查得很严,没有假条根本出不去。
所以——
他深吸一口气,后退几步,猛地加速,一跃而起,双手攀上墙沿,用力一撑,整个人翻了上去。
动作干脆利落,像是练习过无数次。
明明是个学霸,翻墙却这么熟练…
庄子昂望向围墙外的世界——
阳光正好,树影婆娑,街道上行人匆匆,一切都那么鲜活。
可越是美好,他的心境就越悲凉。
不过他没有哭,因为昨天他已经哭过一回了。
不仅如此,他还被一个叫苏雨蝶的女孩给笑话了,那是他是第一次见到比校花林幕诗还好看的女孩,也是第一次给女生穿鞋。
昨天他和那个叫苏雨蝶的女孩玩的很开心,是她教会了他人生开开心就好了,不过可惜的是没有留电话号码,他打算去撞撞运气,能不能再遇到她。
庄子昂刚翻下围墙,还没站稳,就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砰!”
两人同时踉跄着后退几步。
“对不起对不起!”庄子昂连忙道歉,抬头看向对方——
那是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背着一个旧书包,面容清秀,眼神却透着远超年龄的沧桑。
年轻人摆摆手,笑了笑:“没事。”
他的目光不经意间瞥见地上飘落的一张纸——那是从庄子昂口袋里掉出来的病情诊断书。
白纸黑字,刺目地写着:
“不治之症。”
年轻人的动作顿了一下。
庄子昂慌忙弯腰去捡,却被对方轻轻按住肩膀。
“等等。”
年轻人蹲下身,替他拾起诊断书,却没有立刻还给他,而是轻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庄子昂一怔,下意识回答:“庄子昂。”
年轻人点点头,将诊断书递还给他,眼神温和却坚定:
“庄子昂,我叫刘十三。”
“或许你不认识我,但我想告诉你一个故事。”
庄子昂愣在原地,什么故事?
刘十三的目光越过他,望向远处的天空:
“我从小在云边镇长大,和外婆相依为命。”
“外婆开了一家小卖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要外婆活一万年岁,考上大学,走出云边镇。”
“后来,我拼命读书,真的考上了大学……可毕业后,生活却一塌糊涂,后面只能去卖保险。”
“最后我连外婆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刘十三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忽然从包里掏出一本卷边的书,扉页夹着一幅画:画中少年与女孩牵着手奔向朝阳,金红色光芒淹没轮廓,像被泪水洇开的蜡笔画。
“我女朋友程霜留给我的。”他抚过画角,“她总说自己是借时间的人,偷来二十年光阴,够照亮几个人就够了。”
画底一行小字晕染开来——
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后面刘十三也是说了很多,像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的埋在这里的才叫故乡,生命中的那束一光。
庄子昂听完开始怀疑人生也是痛哭流涕,怎么还有这么惨的人。
不对,好像他更惨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