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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8章 魔法打败魔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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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我们二十多个人直接把老流氓他家木头门给拆了,把老头上衣扒掉,拖到大街上一顿打。

老流氓报警,jc说年纪太小,不太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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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

〖看看你说得什么话?小孩闹着玩呢,哪有人组织?!〗

〖体育学生听闻同学被欺负,自发去打击报复。没有任何组织者,学生都是盲目的。〗

〖不是盲目的,是朴素的英雄主义感染下做出的不理智行为,考虑到是少年心性,应该给予一定的肯定,加以正确的引导。〗

〖也不是打击报复,这是新时代四有青年行侠仗义。〗

〖热心篮球小队员主动上门,与孤寡老大爷做游戏帮其解闷,老人家兴奋地赤膊与孩子们快乐地玩耍,最后感动得倒地不起。〗

〖体育老师:这个事情大家都听说了,但是你们年龄太小,千万不要去打击报复,尤其不要在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去打击报复,那时候他一般都在家,是真的会打到人的,万一打到了下手要轻点,毕竟年纪大了不经打,记住了,一定要记住了。〗

〖想起一个故事,一个老太太倒地上讹小孩钱,小孩一把掐住老太太脖子:“老东西,你觉得我掐死你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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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乐年间。

“怪哉!后世官府竟不管么?”

“后世不是将男女平等写入律法,对妇孺保护尤甚,为何此事处置竟不如我大明?”

《大明律》虽然没有跟踪骚扰罪,但是有“调戏良人妇女罪”。

尾随、调戏、狎亵、秽语调戏、无故窥伺、意图不轨等等,统统可以按此罪判。

轻则杖六十,重则杖一百,若致人羞愤自尽,便是死罪!

若扯破衣服、手足蹬跌、污秽其身,及于街市、人烟凑集去处,窥探妇女,言语调戏者,还要枷号一个月,游街示众。

所以明朝百姓是真的不理解,官府怎么就管不了呢?

我们大明都要管的啊!

后世把男女平等写进法律,甚至保护女性权益都到了一种离谱境界,官府居然没办法管?

况且被扰的还是未成年的女学生,于情于理,官府都该雷厉风行才是。

“天幕既称老流氓,想必是年纪极大。想来后世律法,也有恤老之条,这老泼皮怕是就卡在这岁数上,官府投鼠忌器,难以严惩。”

“豁,那这老泼皮起码得八十岁了吧?”

依《大明律》,年过七十,犯死罪、谋反、谋大逆、造蛊毒、杀一家三人等重罪,不免罪。

但犯流罪以下可收赎。

收赎,就是交钱或物抵刑。

不用受皮肉之苦,也不必关押。

天幕中的这个老泼皮,按大明律,虽然可以不杖责,但是要收赎。

只有年过八十,盗及伤人收赎,其余杂犯大抵勿论。

若年逾九十,那更是任何罪,包括谋反,原则上都可以不受处罚了。

“那般岁数,路都走不稳,还能干这等下作事?后世的人……身子骨都这般硬朗么?”

“怪不得后人要用魔法打败魔法。官府的法度管不了,便只能用孩童嬉闹的法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放在咱这儿,若真遇着这等钻律法空子的老而无德之辈,恐怕也只能如此。”

众人纷纷点头,长叹一口气。

《大明律》规定:未满七岁,虽犯死罪亦不坐;七至十岁,犯一般罪行亦多收赎了事。

只要不造成重伤死亡,孩童对老泼皮行推搡、笑骂、堵路、泼粪、扔烂菜叶之举,在官府眼中与嬉闹无异,并不会追究。

故此,以童制老的法子,是最合理的破解之道。

老人是无敌护身符。

小孩更是无敌护身符。

最强的矛,攻最强的盾。

听起来有些可笑,但也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