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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长白天蚕 昆仑冰蚕(1 / 2)

李秋水听罢,立即轻松一笑地道:“原来最缺的便是这缝合伤口的丝线吗,这却不难,无论是天蚕丝,还是冰蚕丝,都能代替。至于能祛疤的外伤灵药,我逍遥派中便有,这却不缺。”

“能让人失去知觉的麻药也是不缺的,就连华佗的麻沸散配方,我们逍遥派中也有。我瞧你这医术,应该便是华佗为关云长刮骨疗伤的手段。”

“寻常人没关云长的本事,忍不了疼痛,所以需先服以麻药,待失去知觉后,方能施为。”

“师父果然高明,我们那里的这外科手术一脉,正是从神医华佗的这条路子传下来的,最擅治各种外伤。”陆天涯立即拍马屁地送上顶高帽子。

虽然他学的是西医,但要说外科手术的创始人,确实称得上是三国时期的华佗。

李秋水笑了下,道:“你要早说是缺这些,那我便早有决断,不须担心了。而且点穴也确实能代替麻醉,让人失去知觉,还能止血。”

陆天涯听罢,立即双眼一亮地拍手道:“那这可比用麻药还更管用了。”

现代医学中,做手术时为了防止病人失血过多,还需要一直保持输血。麻醉只是能让人失去知觉,也能相应暂缓血液流动,可却做不到连血也止住。

点穴时如果真能做到封住伤口部位血液流动,并且还能让伤口失去知觉,那确实比使用药物麻醉还更管用了。

他要学是会了这手本事回到现代,立即就能成为顶级麻醉师,还完全不用担心用药过多的后遗症,甚至内力还能给人临时吊命。到时做手术的便可放手施为,一切都能由他兜底。

“哎,我去,我这什么鬼想法,难不成还真是做牛马习惯了?我要真学会了绝顶武功后能回到现代,还做什么狗屁医生每天上班。凭这本事做超人都够了,到时去国外抢几个世界首富,便足够躺赢一辈子。然后我也建个花花公子庄园,整天嗨皮!”

陆天涯才生出学会点穴能做顶级麻醉师的想法,便不禁立即暗骂自己没出息。都有绝世武功了,居然还习惯性地下意识想着做牛马。

拥有超人一般的能力后,当然是要活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谁还老老实实地去守规矩,当牛马。

DC的超人太过理想化、假大空,所以只存在虚幻作品中。真要有超人,肯定是阿祖那种。

能力越大,当然是越无顾忌,谁不服就直接一个热视线。

放在他这儿,那就是抬手一道六脉神剑,又或来招李秋水的白虹掌力。不过真能穿回去的话,血流成河干坏事,当然是去国外,反正死的都是老外,毫无心理压力。

国内毕竟规矩多,管理严,他也不想给帽子叔叔们找麻烦,还是去自由的国度才能放开手脚,没事制造点儿美丽风景线。说不准还可以去弄个小男孩,然后引爆富士山。

可惜,眼下只能是暂时歪歪,他很可能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心里略微一叹后,陆天涯回过神儿来,拉回正题道:“那不知师父手中可有天蚕丝或冰蚕丝吗?”

这两样东西他并不陌生,许多武侠小说里都曾出现过,尤其天蚕丝的出现率更高,是种天材地宝,甚至他还看过某本小说里,有个主角就直接拿天蚕丝当奇门兵刃用。

既坚韧结实,还能不惧普通刀剑水火,把天蚕丝甩出去当绳子,还能像蜘蛛侠一样荡来荡去。而且纤细坚韧,也同样能切割伤人。

冰蚕的话,天龙里就有只冰蚕,曾被阿紫用她从丁春秋那里偷来的神木王鼎吸引到。后来被游坦之想方设法捉到,帮阿紫练功。

但最后却是便宜成全了游坦之,以易筋劲炼化了冰蚕奇毒,助他增长功力,内功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