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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中潜意识的注释(2 / 2)

在继续进行阐析之前,我想先谈谈在这一点上可能产生的两种异议。第一种异议可能这样讲:

与其赞同关于我们对其一无所知的潜意识观念的假说,还不如假定意识是可以分裂的,这样,一部分观念或其他心理活动就可以独立地构成意识,以便与庞大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主体相分离和疏远。著名的病理案例,比如阿扎姆(Aza)医生的病例似乎表明这种意识的分裂并非一种虚幻的设想。

我冒昧而强烈地反对这一理论,这是一种毫无根据的假设,是对“意识”一词的滥用。我们无权将这个词的意义扩展到如此的程度,使其能涵盖那种自身无法觉知到的意识。如果哲学家们认为,接受潜意识观念的存在困难重重,那么在我看来一种无意识的意识的存在就更难以接受了。

像阿扎姆医生所描述的意识分裂(splittgofnsess)的情况,命名为意识转移(shiftgofnsess)就更好了。这种机能,或者随便称作别的什么,是在两种不同的心理情结间的摆动,它们交替成为意识和潜意识。

第二种异议可能产生于psychology)的结论,这些结论主要是从病理条件的有关研究中获得的。我们可以用其他的事实来加以解释,这便是从精神分析中得到的知识。经常在健康者身上发生的某些机能的缺陷,诸如失言、记忆和讲话出错、忘掉名字等等,这些与神经症的症状同样强烈地依赖于潜意识观念的作用,由此便可很容易地加以证明。在后面的讨论中,我们还会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论据。

按照前意识与潜意识的观念的区分,我们就应离开分类的范围而形成一种有关心理活动的功能与动力关系的看法。我们已经发现有一种前意识活动和一种潜意识活动,前意识活动进入意识并不困难,而潜意识活动只能保持自身状态,并被排挤到意识之外。

我们现在还不清楚这两种形式的心理活动究竟是一样的,还是从它们产生时就存有根本的差别。但我们可以追问,它们为什么会在心理活动的过程中变得不同了。对于后一个问题,精神分析做出了明确而果决的回答:潜意识活动的产物进入意识并非绝不可能,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得付出极大的努力。当我们想做到这一点时,就会明显地觉察到一种拒斥感,[226]必须先将其克服,它在患者身上产生作用时,我们会毫无疑问地捕捉到它的迹象,我们将其称为抵抗(resistance)。

我们由此便明白了,潜意识观念是被一些活力(livgforces)排斥到意识之外的,这些活力反对它们自己被意识所接受;但并不反对其他观念,即前意识观念。精神分析毫不怀疑,对潜意识观念的抗拒只是由它们的内容所体现的倾向引起的。用我们现阶段的知识可以建立起另外一种最可能实现的理论,即可表述如下:在构建我们心理活动的过程中,潜意识是一种正常的、不可避免的阶段;每一种心理活动一开始都是潜意识的,它或者保持一如既往的状态,或者发展成为意识,这取决于它是否遇到抵抗。前意识与潜意识活动之间的区别并不是原来就有的,而是在抵抗产生后出现的。只有在此之后,能在意识中出现,并能在任何时刻重新出现的前意识观念和不能如此作为的潜意识观念之间的区分,才有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意识活动与潜意识活动的这种假设关系,可以用通常的照相中的显像来做一个粗略的但并非不恰当的类比。照相的第一阶段是冲“底片”,每一张照片都得进行“底片加工过程”,那些拍得好的底片,才能进行“正片加工过程”,最后洗出相片来。

但是有关前意识与潜意识活动的区别,以及重新认识到将它们分离的障碍,并不是对心理生活进行精神分析研究的最终或者最重要的结果,有一种大多数常人都会遇到的心理产物,它与精神错乱(sania)产生的最粗野的症状之间有明显的类似性,哲学家们在这一点上并不比精神错乱者更明智。我所要说的是梦,精神分析是以对梦的分析为基础的:释梦是一门新兴科学到目前为止所能进行的最为复杂的工作。一种最普通的关于梦境形成的形式可描述如下:白天的心理活动引发了一连串的思想,它们在人进入睡眠后仍保持着一定的活力,并躲过了为睡眠做心理准备的一般抑制。晚上,这一连串的思想成功地找到了与潜意识倾向之间的联系,这种倾向甚至在做梦人的童年就曾出现,但往往受到压抑,被排斥在其意识生活之外。借助于潜意识力量的帮助,这些思想,这些白天工作残迹[227]便复活了,并以梦的形式出现在意识中,现在便发生了三件事情:

(1)这些思想已发生了变化,换上了伪装,产生了畸变,代表了伴随其的潜意识部分。

(2)这些思想在它们不该出现的时刻,出现在意识里。

(3)部分潜意识出现在意识中,它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我们已学会了发现“残余思想”(residualthoughts)的技巧,即梦中的潜伏思想,当我们将它们与梦的显相[228]进行比较时,就可以形成关于它们发生变化以及产生定型的判断。

梦境中的潜在思想与我们正常的意识活动的产物并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可称做前意识思想,在觉醒时的某些时刻也可被意识到。但是通过晚上与潜意识倾向取得联系,它们便变得与后者相似了,也似降格成为潜意识思想的条件,并且受制于那些用来支配潜意识活动的规律。这使我们有机会了解那些我们从思辨或者从其他经验信息来源无法猜想的东西,就是与意识活动迥然不同的潜意识活动的规律。如果详细总结一下潜意识的特点,可以使我们在深入研究梦的过程中得到更多有关它们的知识。

可是这种要求连一半都没有得到满足,对迄今所得结果进行解释,如果不能深入到梦的分析的最复杂的问题中去是鲜有可能完成的。但是,如果我没有指明要想理解潜意识的变化和过程,就得靠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梦,我是不会结束这次讨论的。

在我看来,潜意识起初只是一定心理活动的一种暧昧不明的特性。现在我们对它更了解了。

有迹象表明,我们通过其他更重要的特征[229]认识到,这种活动带有一种心理范畴的性质,它属于心理活动的系统,值得我们予以充分注意。潜意识的指示价值(dex-vae)远比它作为一种特性更为重要,有迹象揭示了这样一个系统:它的某些构成个人行为的部分是潜意识的。因需要一个更好的又不太含糊的术语,我们称这个系统为“潜意识”。在德文里,我准备用Ubw.这个词来标示这一系统,Ubw.是德文单词U[230]的缩写,它是“潜意识”这一术语在精神分析中所获得的第三种也是最有特殊意义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