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看杂技演出时,总不由联想一个问题,人体内到底有多少种潜能。同样是人,你看,我们的腰腿硬得像个木棍,而演员却软得像块面团。因为她只要一个“软”字,把那些无用的附加统统去掉。她就是石头里飞出来的一只鹰。但谁又敢说台下的这么多的观众里,当初就没有一个身软如她的人?只是没有人发现,自己也没有敢去想。
法国作家福楼拜说:“你要描写一个动作,就要找到那个唯一的动词,你要描写一种形状就要找到唯一的形容词。”那么,你要知道自己的价值,就要找到那个唯一的“我”,记住,一定是“唯一”,余皆不要。好画,是因为舍弃了多余的色彩;好歌,是因为舍弃了多余的音符;好文章,是因为舍弃了多余的废话。一个有魅力的人,是因为他超凡脱俗。超脱了什么?常人视之为宝的,他像灰尘一样地轻轻抹去。
建国后,初授军衔,大家都说该给毛泽东授大元帅。毛说,穿上那身制服太难受,不要。居里夫人得了诺贝尔奖,她将金质奖章送给小女儿在地上玩。爱因斯坦是犹太人的骄傲,以色列开国,想请他当第一任总统,他赶快写信谢绝。他们都去掉了虚荣,舍弃了那些不该干的事,留下了事业,留下了人格。
可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算加法比算减法多,总要把一只鹰一层层地裹在石头里。欲孩子成才,就拼命地补课训练,结果心理逆反,成绩反差;想要快发展,就去搞“大跃进”,结果欲速不达;想建设,就去破坏环境,结果生态失衡,反遭报复。何时我们才能学会以减为加,以静制动呢?
诸葛亮说“宁静致远”。当你学会自己不干扰自己时,你就成功了。老子说“无为而治”。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解释是“自由人联合体”,连国家机器也将消亡。当社会能省掉一切可以省掉的东西时,这个社会可能更健康更美好。
说兴趣
过去一说某名人怎么成才,总讲如何坚忍不拔、刻苦努力,其实这些都是有了兴趣之后的事。他能有成就,首先是因为他对那件事有兴趣。兴趣是什么?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种本能,没有听说过谁专门对丑的、坏的、恶的、苦的有兴趣。孩子对糖块有兴趣,姑娘对打扮有兴趣,青年对恋爱有兴趣,老人对忆旧有兴趣。人们对休闲、娱乐、美食、华服、好房子、好车都有兴趣,因为这样活着就舒服。但只满足于此也不行,时间长了就要退步,要堕落,于是人们对学习、开拓、创造也有兴趣。这样人类才会活得更美好。有兴趣,有各种各样的兴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学会开发自己的天性,要发现兴趣、保护兴趣、扩大兴趣。这不用专门去教、去辅导,你只要不压抑、不干扰它就行。就像水,一打开闸门就自然往下流;像烟,你一点燃就自然往上走。
信佛者到处拜佛,佛经上说,你不必拜,佛就是你自己,只要你想成佛,就能立地成佛。如果你能发现自己内心深处对某种事物的强烈兴趣,你就立地成佛,你想成为什么样子,就能成什么样子,这才是一个最厉害的秘密武器。老师、家长总是怕孩子不学习,总嫌孩子不努力,“新松恨不高千尺”,其实,你不要急,也不必“恨”,更不要那么“狠”,搞得孩子们眉头常皱,心存压力。你只需细心地去发现他到底对什么有兴趣,就像发现落叶下的一棵春笋,只需浇一点水,一回头,它就蹿高好几米。园丁的作用不是用剪子把花草剪整齐,而是用锄头把杂草锄干净。
生物学、人才学研究已经揭示,基因决定了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某种特殊的才能。“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这句话是没有错的。兴趣是寂夜里飘着的萤火虫,常在你不经意时灵光一闪,有人及时捕捉到了自己的兴趣,有人却在兴趣敲门时木然无应,花自飘零水自流,错过了机遇。歌德的父亲安排歌德学法律,他却对文学、科学有兴趣;伽利略的父亲安排伽利略学医学,他却对物理、天文有兴趣。每一届诺贝尔奖公布后,记者总要向得主提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从事这项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对它感兴趣。”
兴趣是人的天性,但要成就功德,还得将它转化为目标和毅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达尔文小时候对生物有兴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一只未见过的甲虫,就用右手捉住;又见一只,即用左手捉住。这时又发现第三只,情急之下他将一只放入口中,腾出手来去捉第三只。不想嘴里那只甲虫放出一种辛辣刺激的**,他“哇”的一声大叫,三只全跑了。可以看出,这时他的兴趣还是一种孩童式的天性。但是,由此出发,他后来毅然参加了贝格尔舰的环球考察,一走五年。每到一地,就采挖生物标本,托运回国。五年后他定居伦敦郊外潜心研究这些资料,冷板凳一坐就是二十年。1859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创立了进化论,是目标和毅力巩固和延伸了他的兴趣。
如果要想有更大的成就,兴趣还得转化为责任和牺牲。特别是从事社会科学,必得担大责,才能有大成。比如许多文学少年,当初只是因语言优美、情节曲折而对文学产生兴趣,但真正要成为大作家,如鲁迅,如托尔斯泰,则非得有为时代、为民众立言的责任心不可。至于说到社会活动家更是要心忧天下,以身许国。兴趣只有在注入了目标和责任之后才算成熟,才能抗风雨,破逆境,到达胜利的彼岸。
总之,兴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种子,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先得找见自己的基因,是瓜还是豆,然后再说培育之事。有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弄清楚自己是瓜还是豆,或因环境所迫,瓜秧爬上豆架,满拧着长;有的人知道自己是瓜是豆,春风得意,却耐不过夏的煎熬,等不到秋天的丰收。只有那些像达尔文一样,一开始就认定要收获一颗大瓜的人,栉风沐雨几十年,才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悦。
做人如写字,先方后圆
我常恨自己字写得不好,许多要用字的场合常叫人尴尬。后来我找到了根子上的原因,自己小时用的第一本字帖,是赵孟的《寿春堂记》,字圆润、漂亮,弧线多,折线少,力度不够。当时只觉好看,谁知这一学就入了歧途。字架子软,总是立不起来,始信“学书当学颜”。后来当记者,更是大部分时间是左手握一个小采访本,右手在上面边听边划,就更没有什么体,只是一些自己才认识的符号。一次读史,说书法家沈尹默的字原来并不好,他和陈独秀相熟,一天在杭州友人聚会的酒桌上,陈当众挖苦他的字不好,沈摔筷下楼而去。从此发愤练字而成名家。“文革”中沈的检查大字报,常是白天贴出,晚上就被人偷去珍藏。虽然我也曾多次发“愤”,但总是有比写字更重要的事等着,使我一次次“愤”不起来。因为如果真要练字,就得从头临帖,从头去学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而这却要时间。真奇怪,欧、颜、柳、赵,三硬一软,我怎么当初就偏偏学了一个赵字呢?我甚至私下埋怨父亲没有尽到督导之责,一失足成终身恨。
后来又看到曾国藩谈写字,说心中要把圆形的软毛笔当作一个四面体的硬木筷去用,转角换面,字才有棱有角,有力有势。于是我就去帖求碑,以求其硬,专选《张黑女》、《张猛龙》这种又方又硬的帖子来练。说是练,其实是看。办公桌一角摆上“二张”,腰酸背困之时,翻开看上几眼,过过瘾。练字要有童子功,就像小演员走台步,要用笔锋走遍那字架的每个角、每个棱。童子早不再,逝者如斯夫,我还是没有时间。字没练成,理倒是通了:学字要先方后圆。先把架子立起来,以后怎么变都好说。就像盖房,先起钢筋、骨架、墙面,最后装修任你发挥。如果先圆再去求方,就像对一个已装修完的家,要回头去改墙体结构,实在太难,只有推倒重来。而人生没有返程票,时光不能倒流,岂能什么事都可以推倒重来?只好认了这个苦果,好字待来生了。
字没有补练成,是因为挤不出时间,静不下心。世事纷扰,总是在应付着怎么做人。但提笔办公或写作时,常凝视笔尖倒是悟出一个道理,做人如写字,也要先方后圆。赵孟先是宋臣而后又事元的,后人也有一种说法嫌其圆而不方,不像文天祥。人若能先方,即小时吃苦磨炼,修身治学,品行方端,后必有大成。如果一个人,少年时就圆滑、懦弱,就很难再施教成才;而小时方正,哪怕刚烈、莽撞些,也可裁头修边,煨弯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