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反的是,用德行、礼仪去引导百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孔子认为是“有耻且格”:老百姓不仅有羞耻心,还能够守规矩。“格”可以理解为守规矩,讲品格。
孔夫子的理想,是每个人拥有真正美好的品格。
关于这个观点,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比如胡适先生就认为,在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矩而不是空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
那么,是否应该多讲法律,少讲道德?
在论证之前,其实有个前提,也就是社会背景如何,是国泰民安,还是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处于乱世,价值观会更加遵从原始的生存本能,会想尽一切办法多吃多占,来满足膨胀的私欲,游走在道德的边缘。
道德是弱约束,是倡导人们要去做的事。法律才是强约束,强调的是人必须去做的事。
胡适先生提出的,是在乱世中法律的重要性。在人们生活朝不保夕的情况下,要求人们按照道德去做事,这是空谈,是不现实的。
孔夫子的理想是天下大同,当社会已经规范时,人们在社会安定的环境下如何才能拥有美好的品质和德行。
再看看当下的社会。比起美国,中国的犯罪率已经非常低了。
我在一篇报道中看到过这样的一组数据:在美国的监狱里,关了全世界约25%的犯人,而美国的人口,只占世界的5%。过去30年,美国人口增长不到30%,监狱人口增长却达到了800%。美国吃牢饭的人超过220万。
美国是一个靠法律说话的国家,触犯各种法条都有可能被抓进监狱。就是这种完全用法律说话的制度,却导致了“民免而无耻”。
我们不必拿孔子的理论跟胡适先生去辩论,这是不同环境之下的不同执政理想,是两种不同的治国境界。
孔夫子的理想是,当国家制度已经相对规范,人民生活安定,社会秩序良好时,则应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让老百姓有更高的追求,在精神和道德上进行修炼。
比如,“樊登读书”的使命,就是希望在社会稳定的当下,我们一起来了解各种各样的知识,实现慎终而追远,民德归厚,有耻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