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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认罪结案(2 / 2)

再多,就不能告诉你了。

我想过把你拉进来,但是上面不同意,先等等吧,有机会我再和上面聊聊。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思维方式,你要是能参与本案的调查,直觉告诉我应该能查出点东西。」

韩凌点头:「好,感谢吴支信任。」

相对高秉阳,还是吴滨更亲近些,可能是因为警务演练的时候高秉阳没怎么到场,也可能因为高秉阳不太喜欢他一就和丁凌峰一样。

自己和张云航是两种性格的人,各有优缺点,如果他是领导,也会在任用上有所考量,很正常。

这和公平没关系,知人善用而已,尽可能去发挥优点摒弃缺点。

张震华戴著手铐坐在了椅子上,看向吴滨的眼神中带著疑惑。

该问的都问了,该说的他也都说了,不知道警察还想干什么。

「你来?」吴滨有意锻炼韩凌。

韩凌没有矫情,直接开口:「包翰文和伍伟在隔壁。」

简单不到十个字,惊愕的表情瞬间浮现在张震华的脸上。

心理素质再强的人,也无法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去接受如此迅速的反转。

他都已经准备去看守所等待审判了,你突然告诉我包翰文和伍伟被抓?

「你————」张震华看著韩凌,张嘴吐出一个字,也只能吐出一个字。

韩凌声音平和:「很遗憾,你们的行为听起来有情有义,但直接毁掉了三个家庭,单单分析车祸,熊川三人罪不至死。

我去医院查你的病历了,你有低钾血症。

癌症晚期患者能不能杀死李德昌我不知道,但低钾血症肯定杀不死,因为第三刀你捅不出来。」

张震华的脸上闪过茫然,没懂。

韩凌解释:「杀害李德昌的时候,第三刀没有准确命中心脏而是偏移到了胸骨角,那个地方很硬很硬,就算是健康强壮的成年男性,也需要全力才能办到。

你是绝对办不到的。」

张震华眉头皱起。

韩凌:「我们可以做个实验,取类似硬度的替代物和相同的刀,试试就知道了,需要安排吗?

你可以沉默,但不要忘了隔壁的包翰文和伍伟也在接受审讯。」

张震华低声道:「我杀李德昌的时候是瞬时爆发力量,带著愤怒,能做到超水平发挥。」

韩凌:「你要非这么解释也可以,针对包翰文和伍伟的调查已经开始了,三个人的行动,你觉得会留下多少痕迹。

我建议你坦白,为你,为包翰文和伍伟争取那死缓的可能。」

连杀三人,性质极其恶劣,死刑是肯定的,就看后面是缓期还是立执。

此案的主观恶意没有那么明显,作案动机也非利益使然,找个好律师切准辩护角度,也许还有转机。

那就不是专案组的事了,自有检察院负责公诉的检察官处理。

张震华:「就是我干的,和其他人没关系。」

韩凌不再说话了,他本来就认为张震华松口的可能性很低。

三人之中要说谁最后松口,必然是张震华。

伍伟不好说,他的心理素质同样不简单。

相比之下,包翰文反而是最佳突破口。

审问的换成吴滨,他从其他方向试图攻克张震华的心理防线,这一次,难度会比之前高很多很多,因为————之前的张震华都是装的,把刑警当猴耍。

刑事技术大队出发,去搜查包翰文和伍伟的车。

李德昌死的时候,包围圈内并没有发现这两个人,说明他们离开的速度要比张震华快,很可能开车,且必须开合法合规的车。

张震华的口供全面推翻,一个字都不能再信。

袭击受害者棍子去哪了,这是重点,张震华说中途扔掉,撒谎的可能性很高。

没有扔掉没有烧掉,很可能还留在包翰文或者伍伟的车里。

杀李德昌的时候太仓促了,仓促到无法避免重大失误,就如同张震华那不可能完成的第三刀。

一个小时后。

刑事技术大队传来消息,疑似凶器之一的棍子找到了,就放在伍伟的车后备箱里,和其他杂物堆积。

是一个棒球棍。

棒球棍是体育器材,可运动,可防身避险,还能撬动车轮和破窗,伍伟如果喜欢小众运动的话,拥有棒球棍很合理。

这玩意可不是闹著玩的,材质坚硬,极易对人造成伤害甚至死亡。

东西已经带了回来,加急检测。

又是漫长的等待,最终结果敲定了案件结束的钟声,在棒球棍上发现了李德昌的DNA(非血液)。

袭击受害者的凶器确定,作案大概过程在高秉阳等人心中已然明朗。

杀李德昌的时候,伍伟开车去的,袭击了李德昌后将棒球棍放回了后备箱,而后和面包车一起赶往最后的凶案现场。

在此期间,棒球棍没有再使用过。

杀完人后伍伟和包翰文迅速离开,张震华留下处理尾巴烧毁面包车,这个棍子,便一直留在了后备箱。

没有扔掉,也没有清洗,代表伍伟和包翰文都忽略了这件事当晚张震华便被抓了,连串供的机会都没有,两人已经不再关注作案本身。

有警员思考,如果棍子处理的很干净或者扔了,接下来该如何去闭环证据链?

方向还是很多的。

主要调查点是后备箱的杂物。

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是犯罪侦查的核心理论之一。

伍伟将棒球棍放进了后备箱,里面有工具箱有绳子有毛巾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痕检的知识体系里有【二次转移】四个字。

生物样本蹭到其他物体很可能会发生交换,尤其是毛巾,纤维结构非常容易吸附和保留生物样本。

只要伍伟没有把整辆车彻底精洗,哪怕棍子扔了,也总有办法。

嫌疑人只会考虑宏观层面,而痕检关注的是微观层面。

证据甩在脸上,最先支撑不住的果然是包翰文。

棍子并不是在他车里发现的,但松口的速度比车主伍伟还快。

也许年龄大了点吧,胆量上不如伍伟,心态上不如身患绝症的张震华。

「杀李德昌那三刀,谁捅的。」

「伍伟。」

「熊川和吴翠翠呢?」

「也是他。」

「你们到底是怎么查到熊川和吴翠翠的?」

包翰文说出了和张震华相同的答案:「有目击者,我们已经达成共识,若东窗事发,不能暴露这个人,请不要再问了。」

三场审讯进程实时互通,当年调查车祸的时候肯定全面走访过目击者,但并没有找到。

现在看来,猜测是不敢说,怕得罪熊川。

也有可能,目击者是个孩子,警方忽略了。

只要有目击者存在,耗上时间用点特殊方法,是可以问到的。

ps:今天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