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36(2 / 2)

女子再次看向云枫的时候眼神已经变了,声音变得更加的甜美,甚至还有着一点讨好的味道,放下了捂住嘴的手,声音此时就像是充满了蜜一样说道:“您先等一下,我这就去给您办理光辉师的注册。”

女子转身走之前,甚至还给云枫抛了一个媚眼,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媚眼,还有这女子突然变得讨好的话语,却让云枫对这个女子的好印象一点儿都没有了。云枫真实的心志可是有着近三十岁的,他的上一世的女友就是一个很势利的人,找到一个比较有势力的就把自己给踹了,这让云枫看到一些比较势力的人后就会产生一种厌恶。

很快,那个女子就回来了,她的手里此时拿着一个小牌子和一个类似于手札的东西。来到了云枫面前,女子腻声的说道:“这是一个日月双辉大师的令牌,这是光辉师手札,手札有两份,一份给您,一份放在我们光辉殿中,这两份手札都需要您注入一些光辉力,这样就能在以后您再来光辉殿时证明您的身份了。”

云枫点了点头,拿过了手札和令牌,只见这个只有半个巴掌大的令牌竟是用银子做的,手札好像使用一种动物的皮制作而成,呈现褐色。令牌上横排雕刻着三颗星星,三颗星星的上面还雕刻着一个太阳,星星下面雕刻着弯弯的月亮,这就是日月双辉大师的证明令牌了。

往两个手札里输入了一些光辉力,云枫把一个手札递给了那女子,那女子很是妩媚的冲他一笑,云枫眉头皱了皱,脸上原来的笑容也没有了,把剩下的一个手札还有令牌装进了自己的芥子戒指中后,转身就离开了。

那名女子看着云枫离开的背影,摸着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冷漠了啊难道我不漂亮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不过他竟然还有芥子戒指,一定是哪个家族的少爷,唉,真是可惜了,要是他再大一点的话,说不定”

就在那女子还在自己幻想的时候,远处云枫怀里的小可却嘴角动了动,仿佛是在偷笑。

第四十八章坑爹的店

拿到了光辉师的证明令牌和手札,云枫离开了光辉殿,在他走出光辉殿的时候,光辉殿内所有的人都是用惊讶的目光目送着他离开的,这让云枫很不自在。

云枫前脚刚刚踏出光辉殿,里面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起来,大部分都是在猜测云枫究竟是哪个家族的人。

“哎,看到了吗好像是亮银色的本命冠啊,有着三个冠角,才三个冠角按说虽然天赋也很好,可是他竟然才九岁就是三星大师级的了,这也太不可思意了吧。”

“是啊,按说一些天赋极好的,有五个冠角的也很难在九岁就是大师级的了,这样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啊。”

“亮银色本命冠,在咱们东山王国有亮银色本命冠的家族吗好像没有啊,难道他是从外地来的”

“啧啧,天才,绝对的天才啊。”

云枫在门口听到了里面的声音,偷偷的一笑,对于这些议论他并不在意,既然他们想猜测自己是什么家族、什么势利的,就让他们猜就是了,反正这些事情也不会对自己有什么不利。

这一次云枫亮出自己的本命冠之所以让这么多的光辉殿中的人惊讶,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实力和年龄,还因为他的本命冠,没错,就是他的本命冠让这些光辉殿中的人都很是惊讶。

首先,他们看到云枫的本命冠是亮银色的本命冠,本命冠的品质高低就在于它的色泽。越是看上去呈现稀有贵重的色泽,就说明这本命冠的品质就越好。亮银色虽然也很稀有,可以说算得上是很高的一种品质的本命冠了,可是在它的上面还是有很多更好的本命冠的,像是黄金色,白金色,紫金色,水晶色,还有一些呈现各种各样的珍贵稀有色泽的宝色,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除了本命冠本身的品质高低外,还有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说明着一个光辉师的天赋如何,那就是本命冠上冠角的多少。冠角越多,说明一个人的天赋就越强,但是,一般本命冠本身的品质都决定了冠角的多少,但也有着一些特殊的例外。冠角的多少还有着一个代表,那就是冠角上的本命玉。

本命玉,是储存一个光辉师本命技的载体,拥有本命玉的光辉师,就一定要比没有本命玉的光辉师要强大,因为他在关键时刻可以释放自己的本命技。任何一个光辉师的本命技在同级别中都是强大的,所以一般同级别拥有本命玉的人就要有着很大的优势,本命玉的有无也就变得至关重要。

由于本命玉中的本命技太过强大,所以一般同级别的对手看到对方如果有着本命玉,是不会轻易的将对方逼上绝路的,因为那样对方很可能会拼着命用全力引发本命技,那样就会出现一种情况,自爆本命冠,就像是那次在万兽森林张易和查理联手对付最后一名光辉殿中的天师,前面的两个天师都没有让张易和查理受一点的伤,可最后一个自爆了自己的本命冠,结果把张易和查理都打成了重伤,这就是自爆本命冠的威力。

本命冠上有着无数的秘密,可是人们研究了无数的岁月也始终没有把本命冠所有的秘密都挖掘出来,本命冠不仅是身份实力的象征,更是天元大陆上的一个未解之谜,本命冠究竟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有的可以随着血脉而传承为什么有的却不可以本命冠在什么情况下会变异这些,都是光辉师中一直被探索的秘密。

不过云枫可不想这么多,现在他只想着什么时候可以得到第一件东西,怎么能得到,怎样才能复活他的姐姐,这些,才是云枫需要去关心的。

走在东山城的官道上,云枫找到了一个住店,这是一个三层的木头做的小楼,看上去很是清雅。下面的一层是吃饭的,就像是饭店,上面的两层都是住房,可以让人休息,这样就让人居住的很是方便了。云枫选择这里的原因关键是这里距离东山皇家学院很近,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到那天也还能去东山皇家学院的时候方便些。

云枫走进了这个住店,里面也很是清静和宽敞,虽然有不少人都坐着,但是并没有人大声说话,里面的柜台前坐着一个看上去有六十多岁的老人,正眯着眼睛在那里闭目养神。店里还有着几个年亲的小伙子在不断的端盘子端碗的,也都很是小心的没有发出大的声音。

想来那个老人应该就是这家店的主人了,云枫来到了柜台前,对那老人说道:“老爷爷,我想开一间房间,不需要太大,只是住上几天。”

那老人睁开了眼睛,看了看云分,慢慢的站起身来,呵呵的笑说道:“你这小娃娃,不回家来这里住什么店啊,你可知道这里是东山城最贵的住店啊,你还是快回家吧,别让你的父母着急了。”

云枫赶忙说道:“我是外地来的,我要去东山皇家学院上学,因为还有一个星期才开始入学,所以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的,所以您就给我开一间房间吧,我有钱的,不信您看。”

说着,云枫就从自己的怀里摸出了一枚金币,这可是货真价实的一枚金币啊,这一枚金币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在云枫想来,就算这里再贵,这一枚金币也足以让他在这里连吃带喝住上很长的一段时间了。

那个老人听了后点了点头,看见云枫拿出了一枚金币,想了想,说道:“好吧,那就给你安排个房间吧,看你是个小孩子,住一个星期,我就给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