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很难不爱(2 / 2)

沈暮春被气笑了。

偷羊事件里有垂耳兔的手笔。

又或者说,他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结果这厮整日在屋里装相。

姐姐吃肉好可怕啊。

姐姐不要吃兔兔。

姐姐现在想回去抽他两鞭。

不把兔子抽得哭唧唧……她就不姓沈。

“把羊还我,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沈暮春瞪着巴赫,表情咬牙切齿。

他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从头到尾,连头发丝都没放过。

“羊没了。”

整个山上住着狼族。

两头羊哪里够它们塞牙缝。

沈暮春早猜到了。

“你赔我。”

来龙去脉很清楚。

她也用不着费太多口舌。

“今天那半头我收下了,还差一头半。”

沈暮春说完,巴赫就点点头。

“等你吃完门口那些,我会给你送肉的。”

他答应垂耳兔的计划就是为了这。

不用她说,自己也会送的。

“哦。”

沈暮春并没有表示感动,还拔腿就走。

巴赫立马伸手抓住她一条胳膊。

“外面危险,你别乱跑。”

男女力量悬殊,沈暮春挣不开。

“这就是你刚刚假装不认识我的理由?”

她一开门就猜到是他。

偷羊的是他,出现的也是他。

如果不是巴赫装陌生狼,还要把人叼走,自己才懒得戳穿他们的小心思。

“外面危险,你不该独自出门。”

他这么说便是默认了。

沈暮春本想拿鞭子出来抽人。

但转念一想。

“那你能带我去吗?”

她突然满眼希冀地看着巴赫。

他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

“好,我们去哪?”

大灰狼自小就长在这断脊雪岭上。

让它驮着人在雪地里跑,简直轻轻松松,比沈暮春自己一人徒步快多了。

“右边,右边,对,一直走……”

她骑在大灰狼身上指挥,它也卖力地跑,很快就见到兰元澈所在的山洞。

“到了,到了,就这里。”

沈暮春从狼身上滑下来。

落地之后,满意地拍拍它的头。

那手势像在逗自家小狗。

可大灰狼一点都不介意,还主动往上蹭,完了又伸出舌头去舔她手掌心。

沈暮春准备收手,它更是追着舔。

仿佛遇到什么珍稀的东西。

一秒都不想停下来。

“……好了好了。”

她适时地打断这不合时宜的亲昵。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

如果大灰狼只是一只狼,像野兔子一样,不会一眨眼就变成雄性兽人。

沈暮春一定特别特别喜欢它。

毕竟,大灰狼长得实在好看。

毛是银灰色的。

眼睛是琥珀色的。

四条腿跑起来像风一样。

最最重要的是,比兔子好使唤多了。

她,不是,人类很难不爱。

“嗷呜~”

它哀咽了一句,算是答应了。

沈暮春这才放下心来,转身去扒草。

大灰狼就在她背后默默看着。

沈暮春进了山洞。

里面跟之前来时不一样。

那些会发蓝光的苔藓好像休眠了。

晶石没有光源折射,也展示不出璀璨。

整个环境显得灰灰暗暗的。

她看不清脚下,只能摸着洞壁前行。

“元澈,元澈你在吗?”

昏暗之中,有东西在地面缓缓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