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本万利(1 / 2)

?难怪紫官内,太清老子的元神瑟瑟发抖,气得都不想凝聚真身了。

呸!

狗男女!

不是说,伤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是真的祭强。

就算千万纪元会过去,大家再讨论此事,都会说上一句:“你们还记得林虎是何时纳始凰为妃的吗?”

“当然记得,不就是太清圣人遗体告别会那天么。”

听听。

这说的是人话嘛!

这真的就是圣人坟头来蹦迪了。

“怎样,你等想好了吗,要不要去投靠那人族。”

洪荒某地,距离人族栖息地盘甚远的部落。

在此生存的都是一些百族的生灵。

百族,看似庞大的族群,实际上也很庞大。

但是一直以来,在洪荒中都未能真正团结成型,所以从开天辟地以来,都是作为各族的附庸存在。

龙汉时期,他们就附庸龙、凤、麒麟三族。

巫妖时期,他们就附庸当时声望最大的妖族。

唯独到了人族成为天地主角之后,这些百族就不再附庸了。

这一来是因为洪荒生灵里,其实一直都视人族为蝼蚁。

毕竟在他们的眼中,人族比蝼蚁强不了多少。

再加上三教对人族的插手。

百族与人族之间更没有太多的交集。

渐渐的,又碍于三教的声势。

百族就开始远离人族的生存地界,自己躲到角落去苟延残喘了。

不过现在不同了。

看到人族崛起。

不光是铲平了首阳山,驱逐了三教之一的人教。

竟然连天道圣人都因此而陨落了。

很显然,人族已经向这个天地展露出了他们足够强壮的肌肉。

瞬间也就引得洪荒各族开始观望了。

然而真正让他们下定决心,想要投奔人族的。

还是林虎接连给予了东海龙族和南方凤族的赏赐。

如此一来,这些百族又怎么可能不眼红呢。

无论是气运还是功德。

都是一个种族想要在洪荒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繁衍下去的通行证。

有功德。

才能够保证你这个种族不会随意被人当做副本怪给打杀。

毕竟要打杀你,还得衡量值不值得。

而有气运。

才能够保证你这个种族拥有继续繁衍和生存下去的理由。

要不然的话,天道之下,圣人之下,大家都是可有可无的蝼蚁。

所以过往无论是投靠龙凤麒麟,还是投靠妖族。

都是从未成为洪荒主角的百族们生存下去的办法。

除了紧跟大势,火中取栗,它们毫无办法。

但是大势也不是那么好跟的,一不小心,就成为炮灰了。

龙汉时期就是如此。

三族争锋。

百族三家都投靠和附庸。

结果三族乱战,最先送死的就是他们!

到了巫妖时期。

百族汲取龙汉时期的教训,决定买定一方离手了。

最后就选了与自己生存习惯比较靠近,声势又比较壮大的妖族。

结果巫妖两族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