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坐了下去,那狭长的凤眼里,闪着凌厉和邪恶的光芒,正在算计着,要怎么样,整得萱萱发疯,逗她,真是很好玩,他决定了,他的后宫,就多一个小东西吧!
小东西,还挺爱钱的,金手镯,宫里倒是可以淹得死她,压得她走不了路。
连萱萱,你说,你不进宫你干什么呢?没有人比你更适合的了,又喜欢吃肉,又喜欢钱,宫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些,那些女人小鸟一样,吃不到一点就叫饱了。做什么,都是用钱来打发的。而且最主要的是,现在还对他的胃口,还能气气那太上皇,给他定什么亲事,北国的公主,哼,一听就是个野蛮的女人,不漂亮的,他放进宫来干什么?别吓死人了。
他生性就喜自由,就喜欢玩,偏偏就要他继承皇位,也别指意他会很争气。
宫里,太闷太闷了,登基三年,天下太平,一帆风顺,也没有什么事好操心的,都把他当作是播种的猪一样,只要他宠幸女人,好生更多的皇子公主出来,他不是很顺他们的心吗?做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皇上,还有什么不满的,他不是傀儡皇上,不是他们说立谁为皇后,就立谁为皇后。
他的眼里,闪着精亮的光,御雩,黑夜是属于他的,只有他才能统御,小妮子的心思,他倒是还能瞧穿一些,即然要夜里走,怎么不去接接呢?也好让人家吃惊吃惊,才会让他有些成就感啊。
林若风和萱萱像疯子一样,在大街上手牵着手往连家跑去,如果照他的说法,就是现在就直奔城门。
可是萱萱怎么说也要和她娘见一见,再收拾收拾,说什么夜半无人才好走,不要太光明正大了,不然的话,主人跟踪了不好玩,敢情这小妮子,还当这是玩。
皇上是动了奇心了,他可以看得出,那是狮子要出爪前的印象,他是皇上,他不能拿他怎么样,公然调戏他未婚妻又如何,别想那缺德的皇上,会有什么让人尊敬崇敬之举,他向来是喜欢挑战礼规,随性而做事,又不是他逼他当皇上的,主意少打到萱萱的头上来。
这种感觉,萱萱在酒要上护着他,然后,抓着她的手,在街上任人看着跑,她没有落后,两人并肩而行,他好喜欢这样的感觉,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说要保护萱萱,可遇到太强劲的对手了,他不得不逃,因为他不要让萱萱离开他的身边。
他不喜欢晚上,因为对手的名字是凤御雩,他猖狂地放过话,黑夜是他统领的。
时而无害,漂亮的让男人也心跳,乖巧得让人打心底怜爱,可是当他一扑起来的话,那么会发觉,错得多离谱。他分明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狮子,吃饱了就装小猫缩在那里寻找新的玩具,对这游戏,他乐此不彼,让人气恨啊,他就切身地感受过一次,才会莫名其妙地放了万贯家产去如他的愿考了状元,却赖死说有病不去听封,这叫什么?一失足成千古恨。
原本想解决了在京城里的杂事就回去逍遥自在地种他的花生,杂事,就是所谓的亲事,遇到了甜蜜的萱萱,麻烦变成了喜欢,二话不说,他非常顺从地成亲,看到,不能等到那时候了,不然就叫做煮熟的鸭子飞走了。
“岳父大人。”林若风还是第一次这样恭敬地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