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闵文康说到一半的时候,闵菲菲就知道,他想要说什么了。
闵文康请求的话还没说出来呢,闵菲菲直接就拒绝掉了他。她一方面确实是没空,另一方面……哎,孩子大了,该让他自立了吧?
闵菲菲知道,她上一篇文章,可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就那篇文章,就算是送去报社,打印出来,那都是不为过的。
并且闵菲菲早就想到了,闵文康肯定连读都读不顺。所以她花费了一些小心思在断句上,这样的话,就算是他读不顺,人家听的观众们,也可以从句子的句式和措辞上,发觉到这是一篇多么优美的文章。
其实闵文康就是这么想的。
他本来是想要背过的,然后站在台上,自信的把稿子背出来,还对别人提出的问题应答如流。
可是方芳这两天实在是太闹腾了,他都拉下脸来去找她了,结果她却一点面子都不给?还提出了那么多条件?
闵文康简直是自顾不暇,根本没空去背那个稿子。
所以在上班的时候,他花费了一分钟的时间,做出了一个决定:上台读稿子,并且装作非常腼腆的样子,再侧面的和领导表示一下,他不太喜欢这样的场合。
是啊,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么。那些个有点才气的人,在性格上不都是有点自闭的么。不太喜欢和别人接触什么的,闵文康就打算把这种感觉,演绎出来。
结果呢,他太高估自己个儿了。
闵菲菲的那篇稿子,简直就不是人看的。咬文嚼字就算了,还通篇那么多断句。
那么多生僻字儿也就算了,他还要现场的把拼音拼出来。这样还不算,最重要的是,有些事他明明都认识,怎么拼凑到一起,他就感觉,他不懂那个意思了呢?
之前那个稿子,他直接就交上去了,没怎么细看。现在这篇稿子,他读了一遍,这才觉得,闵菲菲在写作方面,确实是个人才吧。反正这篇稿子,他只觉得很厉害,可也非常的讨厌。
就像讨厌课本一样讨厌。
由于闵文康读得太卡,在他读完了之后,台下坐着的大领导,把他的手稿要了过去,想要读一读。
没想到,大领导看到的,是一个娟秀的字体。那字体,绝对是练过字的。他非常的喜欢!
刚开始,大领导看到闵文康的稿子时,还以为是为了放在橱窗里展览,被哪个写字好的文书誊抄了下来。毕竟从闵文康这……一米九几,二百多斤的雄壮身材上来看,真的想象不出来,这种漂亮的字是出自他的手笔。
但是这次再见到这个字,大领导就相信了。这个壮汉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细腻的心啊!
大领导平时特别喜欢练字,特别是钢笔字。他认为一个人啊,写字的时候,特别能表现出人品。
并且写字这种枯燥的事情,是绝对可以磨练人的意志的。再加上他经常需要签名,和写一些文件——毕竟那时候电脑并不普及,更没有普及互联网络。
大领导激动的,掏出了怀里的钢笔,在那篇稿子最后的空白处,写下了一句批语: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他的字刚劲有力,和那篇稿子上,有点柔美的字体相得益彰,让人眼前一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