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她将会离开这里,从此再也不会回来,他知道她的父母在中国,所以她应该也是要去那里。
他做好了去找她的准备,可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走得如此悄无声息,没有跟任何一个人告别,也没有留下任何信件。
但他更没想到的是,等他找到她的父母时,他们已经忘记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叫唐棠,也叫所希曼-维古拉的女儿。
所有的所有,他们全都忘了。
在那里,她父亲拥有了在阳光下行走的能力,他们收养了一个同样叫唐棠的女孩,一样的漂亮,一样的可爱,可却只有八岁。
后来,他开始花时间去找她,可一年、两年、三年、四年、五年,直到十年,他都没能找到她。
所以,他决定不找了,因为十年后,他的容貌开始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那个不老不死的伊诺克亲王,他不再拥有完美的外貌。
那天阳光很好,他攥着手里的刀,走上了天台。
他握着手里的刀,刀柄上的花纹已经模糊了,他已经记不清这十年以来他摩挲了多少次。
十年,足够让他把伊恩的记忆变为自己的;十年,足够让他认清自己的感情;十年,足够让他逐渐摧毁自我。
这第二刀,等了十年。
他勾起唇,眼里有了笑意,突然把手里的刀扔下,径直走在了阳光下。
十年以来,他从不敢走在阳光底下,只在黑暗中度过一切,因为阳光可以杀死他,而他怕自己没找到她就死了,可是现在,不用怕了。
他半眯着眼,任由阳光照射在他脸上、肩头、手臂,白烟升腾,剧烈的灼烧让他形同鬼魅,血肉化脓,最后化为灰烬。
“阳光,果然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