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场,则是一场诗词之争。
郑云看到这一幕,眼前一亮,他最擅长的就是诗歌,他自幼就爱吟诵诗歌,五岁就能自己吟诵诗歌,最近几年更是一日千里,他的诗歌更是家喻户晓,被称为“诗歌”,“诗歌”就是最好的证明。
“是吗?那是一首诗歌。大家有什么问题吗?”何清风看着朱琪说道。
朱琪点头:“还没想好,要不你出个题目?”
“好,好,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免得抢了我们的风头。”
“先生说得哪里话,这场比试本来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比试,题目本身就是这个意思,何来贵客之说?还请先生不要拒绝。”孙义连忙道。
刘周成连忙说道:“对啊,这一次的题目,应该让我们的导师来做才对。”
贺清风颔首:“既然这样,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你一把。”
说到这里,裴如墨扫了一眼周围,便就是继续说道:“这里叫醉仙阁,是整个京城最好的酒楼。”
既然是有名的酒楼,那就在一柱香的时间里,写上一句‘酒’,怎么样?”
酒,乃是读书人不可缺少的东西,早已融入到了他们的日常之中,喜忧参半,生死相依,到了现在,就算是女孩子举办宴会,也免不了要喝酒。
以酒为题目,这是所有题目中,最容易的一个。
很容易理解,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自己的诗词。之所以说很困难,就是很多人都在尝试,很少有人能把这本书给拿出来。
故而,在场所有人都齐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赵磊听到这话,心中一喜,他可是听说过郑云那一句绝妙的诗词,就是用来形容这一句的。
所以,贾璃的胜算,几乎为零。
在诗词方面,他并不能完全碾压郑云。
在他看来,这场比试,郑云必胜无疑,因为他知道,这场比试,他会输。
郑云闻言,心中一笑,心中暗道,这一次,他赢定了。
“各位,在下已经得到了一篇诗词。”
“是吗?状元郎好机灵,你赶紧念出来吧。”何清风双眼放光,兴奋的问道。
郑云清了清嗓子,朗诵起来:
“美人在怀,万里无云。石马卧新烟,悲从何处来。
歌儿唱着,墓林里的风吹了起来。一声号角,震碎高台,一双眼睛,望着一朵鲜花。”
“OK!好诗句!”赵磊在他念完之后,率先喊了一声。
这句话说得有些突然,但并没有引起别人的不满,因为所有人都觉得这句话很好,于是不少人开始鼓掌叫好。
“OK!好一首好一首!状元郎的意思,就是中了进士的人!”
“这位大才子,当真是名副其实,我们望尘莫及,望尘莫及!”
“一首歌唱得好,哭得好!”郑公子当真是高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