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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去吧,你可以去当劫匪了 太子是什么?……(1 / 2)

第27章去吧,你可以去当劫匪了太子是什么?……

第27章

等李世民回到侧殿后,打开许朴送的另一个布袋才发现:

被对方称作“徒”的野菜,竟然是晒干的茶叶。

他立刻反应过来先前自己听岔了,其实许朴说的是“荼”——

据传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1)

李世民立刻振奋起来,他知道,被古人称作“荼”的茶叶不但能清热解毒、提神醒脑,还有一种更重要的用途:以茶控边。

游牧民族生活的地方虽然水草丰美,却因寒冷气候难以栽种四季蔬菜,他们日常饮食通常只有肉和奶,常因油腻难解而患腹痛之症。

而肠腹类疾病,称得上是草原上最常见的致死原因,茶叶却能完美解决这个难题,它一出现,就成为游牧民族再也无法离开的必备之物。

贞观八年,他怒而下诏命李靖发兵灭吐谷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方为了从大唐弄到茶叶而贪得无厌,屡屡在各处边境劫掠大唐边民——

他们有茶劫茶,无茶劫人,再用人质来勒索家属以茶换人。

他深知游牧民族“一日无茶则滞,三日无茶则病”,当然不会错过眼前这个大好机会,既然许朴能晒出这么多茶叶,就说明这时期已经有了不少野生茶树。

接下来,大秦只要能掌握生产茶叶的主动权,就能开互市以茶换来良马,在以茶谋利之时,顺势牵制月氏乌孙草原诸国!

不过,如今这乱世一杯羊乳一盏蜜水,才是富贵人家常有的待客之饮,茶叶只被视作‘山中苦菜’,只有穷苦百姓才会摘它来充饥,贵族公卿之间并不存在什么饮茶文化。

李世民想了想,决定从自己开始,从大秦王宫开始,帮列国权贵阶层培养出饮茶文化——

像韩国和南越的诸多山区丘陵之地,土壤肥度极差,并不适合种植粮食,却是茶树最喜欢的生长环境,等秦国灭了它们,正好能拿来栽种茶树。

现在,他要先打出“秦王好饮茶”的名声,等过几年茶叶大批量上市,就可以高价卖给一掷千金的列国豪族。

秦王,该你上场了!

...

大唐贵族盛行的庵茶工序太过繁琐,要先把茶叶碾碎、煎熬、烤干、舂捣...但李世民不想用生疏的手艺浪费这些宝贵的茶叶。

他取出比自己手掌多两倍的茶叶,让宫人将它与水一起煮沸后,又撒了些盐在里面,一道最简单的浓茶就诞生了。

他装模作样坐着喝了一会儿,等茶水变温了,立刻兴冲冲端起半杯,迈着碎步去正殿找秦王报喜,

“阿父,阿父!这是师伯送给我的茶,我一喝完脑袋就清醒多了!”

对秦王这样日夜勤于政务的君王来说,世间还会有什么东西,能比提神醒脑对他的诱惑更大呢?

秦王正在执笔记录与尉缭交谈的成果,闻言只得放下毛笔。

他坐回椅上端坐着交握双手,看着殿下小心翼翼捧着一盏玉杯走来的小家伙,冷声道,

“把寡人这兴乐宫当成菜市场,想走就走,想来就来,你这小脑袋何时清醒过了?还有,你师伯送给你的是荼,不是什么查。”

这时期没有饮茶的概念,也没有“茶”这个字。

李世民担心茶水洒出来,只得一路紧盯着它,头也不敢擡地边走边回答,

“孩儿过来,只是想让阿父尝尝这个茶水嘛!”

秦王轻叹,起身重新提笔蘸墨,在竹简上写了一个大大的“荼”字。

等李世民迈着小短腿端着茶水上来时,他立刻接过玉杯放在案桌上,一把抱过小家伙,面无表情指着竹简上的大字,

“来,大声念十遍,它读‘荼’,你这杯水叫荼水...罢了,还是回去抄十遍吧。”

马上有宫人取来银针给茶水试毒。

李世民挣开他的手臂跳下来,毫不见外地抓起秦王专用的御笔,用隶书写下了一个“茶”字,沾沾自喜道,

“阿父,你那个‘荼’字笔画太多了,孩儿想把它改成这个字,你看,它读‘茶’!”

他除了想早些把荼变成自己更熟悉的“茶”,也想趁机尝试简化文字,为秦国将来培养自己的读书人埋下引子。

秦国现在使用的仍是西周推行的大篆,这种古老的文字难读难写,为后世众人了解先秦文化带来了巨大障碍。

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要等李斯当上丞相后,才会在秦国推行相对简易的小篆。

但小篆的‘篆引’笔画,依然在抽象描摹世间物象,远不如化圆为方的隶书更为方便简洁。

虽然世人有‘汉隶唐楷’之说,等到了大唐时期,楷书已经取代隶书成为了主流。

可作为书法文化的重度爱好者,李世民非常清楚隶书的作用:它为华夏文字开创了‘方直实用’的先河,为楷、行、草立下了形体与字形的根基,堪称是后世文字的母体。

他并不愿因为自己的到来,就让伟大的隶书从这个时空中消失湮灭,他也相信,有了隶书这个根基,楷书总有一日会破土而出。

秦王单手拿起他写的字,只看了一眼就扔回案上,快被气笑了,

“你确实该跟李斯好好学写字了!荼字,只比你这所谓的‘茶’字多出一笔。你不但要省这一笔,还要用这种又矮又扁的丑字来省更多笔,偷懒取巧成这样,这就是你要当个好太子的决心?”

李世民抓起秦王的衣角借力垫脚拿回竹简,指着自己写的隶书给他看,

“可是孩儿听蒙恬说,篆书太过繁复难书,军中小吏为图便捷快速,会用这种简易的‘佐书’来代替,阿父,你看这种字体,是不是更简洁易书写?孩儿很喜欢它。”

秦王先看了一眼自己被攥得皱巴巴的衣角,才颇为头疼地接过竹简评价道,

“篆书圆融古朴,乃列国通行文字,这佐书毫无美感,实在难登大雅之堂,一个秦国太子只会写一手小吏之字,你就不怕被六国君臣嘲笑?”

李世民伸手要他抱起自己,继续趴在秦王耳边劝,

“我当然不怕呀!蒙恬说,如今七国虽然都在使用篆书,但列国的篆书差异极大,文字并不相同。

等父王灭了六国,就能在六国之地推行这种简易文字,到时整个天下都在用它,谁又会来嘲笑我偷懒呢?”

秦王心中一动,立刻目光灼灼看向怀中孩童。

我儿世民,果然是天生的治国之才!他竟然能想到灭了六国之后,要先统一文字!

这样想着,他终于认真端详起了李世民写的‘茶’字。

李世民赶紧凑到秦王脸前,双眼亮晶晶一直盯着他。

如果秦王现在就开始在秦国推行隶书,那么千百年后,后人就能了解到更多真实的秦国历史了,就算秦国终有一日会走向终结,至少,这段历史也不会被少部分看得懂篆书的人刻意扭曲篡改...

秦王这时已经早就收起了初时的不屑,他越认真细看这字,就越能发现它能为大秦带来多大的好处——

这字体虽然不甚美观,但比起篆书而言,笔画确实更少,辨认也更容易,书写更能节省竹简,既降低各级官署的沟通成本,又能让六国之民轻松接受这种更简便的新文字。

秦王很快打定主意,立马命人去将李斯追回来。

他伸出两指,轻捏着孩子近在眼前的胖嘟嘟脸颊,

“你这偷懒的小机灵,这回倒真给大秦出了个好主意,等过几日赐爵时,我要多赏你三百亩良田。”

小可爱李世民一秒收起笑容,反手就往秦王脸上乱薅一气,龇着牙抗议道,

“阿父!我马上就满两岁了,不—许—再—捏—我!”

当然了,如今每每对秦王此举都愤怒不已的他,显然早就忘了,当年他对着兕子稚奴那几个幼童,是喜欢到怎么又亲脸又捏脸又抱着不肯放手的地步。

不过他这一通乱薅,一不小心就把秦王通天冠的系带给扯歪了。

秦王黑着脸一把捉住他的小手,唤人上前来为自己正冠,沉沉盯着眼前奶凶奶凶的小团子,声音冰冷道,

“寡人给你赐爵,赏地,你就是这么孝顺寡人的?等过几年你翅膀硬了,是不是还打算带兵冲进宫城,逼寡人早日退位让贤,嗯?”

李世民闻言怔了一瞬,事,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但那个人不是你啊...

他暗暗有些底气不足偷瞄了几眼秦王,从他怀中跳下来,安抚父亲,

“不会的阿父,你都想立孩儿当太子了,我怎么会逼你退位让贤呢?”

说着,他示意宫人把案桌上的半杯茶水端下来给自己,一脸乖巧无辜,

“孩儿方才一发现这茶水的功效,马上就给阿父端来了,怎么可能不孝顺阿父呢?你看,这就是孩儿的一片孝心,阿父快喝了试试吧!”

茶叶本来就能提神醒脑,秦王一定会喜欢它的。秦王都喜欢的东西,秦国的王公贵族们会不喜欢吗?

李世民双手捧着玉杯笑眯眯看着秦王,仿佛已经看到源源的钱币正闪烁着金光前赴后继朝自己扑来,这画面,真是美得惊人。

秦王伸手接过玉杯,看着里面泛黄的简陋叶子,一脸嫌弃,

“这是你喝剩下的?杯里,不会还有你的口水吧?”

李世民立刻满脸羞愤撤回了笑容,

“不是!没有!我专门拿的新玉杯,给你倒的新茶水!”

秦王端起来嗅了嗅,

“山野之菜,着实苦涩难咽,寡人都当上秦王了,总可以不喝这苦药吧?”

李世民气呼呼双手抱胸,

“明明是你自己不肯接受我的孝心,还非说我不孝顺你,你这样的阿父,太难伺候了...”

秦王蹙眉,不想听他说出什么“我要换个阿父”的混账话,顷刻间举起玉杯一饮而尽。

又苦又咸,什么鬼!

李世民立刻转嗔怒为喜,接下来故意磨磨蹭蹭守在一旁看着秦王批阅奏章,说什么也不肯离开正殿。

这么浓的茶水,提神效果好得不得了,他才不能走呢。

过了一会儿,秦王疑惑停笔扶额,

“此物果然让人神志清明,无怪乎能解神农氏百草之毒。”

李世民立刻打蛇随杆上,

“阿父喜欢喝的话,孩儿可以把师伯送的茶叶全都送给你哦!”

秦王擡眼瞥了下玉杯里的叶子,他喜欢喝吗?

不喜欢,方才如果不是有一点父爱驱使,他根本就咽不下去。

可世民确实没说错,此物真能提神醒脑,各地每日要往咸阳送这么多车奏章,他批阅这些奏章时,确实需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但他瞪了李世民一眼,重新举起毛笔,头也不擡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