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目光落在沈琛身上,沈琛身材高大,长相英俊。
单小诗知道他,阿笔跟她说过他。
唐如宝的丈夫,目前休假在家。
多好的男人啊,枢要研究所这么近,他都亲自送媳妇去上班。
万福有自行车,但是从来都不会让她骑,更不会骑着带她。
但她经常看到他带李月——
唐如宝刚走没多久,阿笔就下来了。
单小诗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单小诗。
“表姐。”阿笔走过来。
单小诗对他笑,“周日都要上班,你工作是不是很忙?”
“也不是很忙,周六周日是否上班是个人自愿的,有奖金。”阿笔道。
然后打量单小诗,“你又被打了?是你丈夫打还是你妈打?”
单小诗扯了扯唇,“我婆婆打的。”
阿笔一听,蹙眉,“表姐你长得也不是那种好欺负的相,怎么人人都想打你一顿?”
单小诗神情苦涩,“可能是我上辈子是一个坏蛋吧。”
从她懂事开始,就一直干活,吃的穿的都得让着两个弟弟,唯独活儿不能让给弟弟干,她还要帮着弟弟干。
她明明有一份工作,当初要下乡时,父母逼着她把工作给了刚从学校出来的弟弟,让她下乡当知青。
父母从小就灌输她思想,要疼爱弟弟,帮助弟弟,有什么好的,第一时间要想到弟弟,她的一切都是弟弟的。
她只有顺从,不能忤逆,否则就是父母一起打她。
她在娘家做牛做马,她知道父母不爱她。
早些年每一个家庭至少要有一孩子下乡当知青。
她有工作的,但是父母不想刚从学校回来的弟弟下乡吃苦,逼着她把工作让给弟弟。
小弟当时还在上初中,二弟又夺去了她的工作,她知道只有她下乡。
但她父母没有让她下乡,而是给她找了婆家,嫁给了,就不用下乡了。
婆家说好,结婚之后给她买一份工作的。
可是结婚时因为临时加彩礼闹了一场,婆家对她有偏见。
这份偏见散不去,婆家就不帮她买工作了,后来怀孕,生孩子,她就成了家里面那个一直不工作吃白饭的人。
阿笔干脆不去上班了,对单小诗道:“我请你吃饭。”
“不用了,我回工厂去吃。”单小诗道。
阿笔挑眉,“你有力气走回工厂吗?”
阿笔都听到她肚子咕噜咕噜响了。
见她还站在那里,阿笔直接拽她进了饭店。
阿笔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白切鸡,一份黄豆焖猪脚。
全是肉菜。
单小诗咽了咽口水,工厂的食堂也有肉菜,但是肉极少,平时吃不够,但比在家里吃的好,至少能吃饱。
现在听到阿笔点的菜,她控制不住地咽口水。
她看着阿笔,幽幽地问,“你说当初我要是下乡当知青,会不会就不是这个结局?”
她可能会在乡下找个男人结婚,能脱离娘家魔爪,又不会跳进婆家这样的火坑。
可是,他们说,一个女人如何都是命。
命中注定是这样的结局,下不下乡到头来还不是一样?
阿笔虽然一直在部队,但是单小诗的情况,他是知道的。
阿笔道:“你觉得现在这个结局不好,你就去改写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