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夜袭(1 / 2)

“敌袭、敌袭......有鞑子杀上城头了——”

会州卫守军将领马芳千户在北城头“敌台”之中同擎云二人叙话,因为擎云曾经有过闽地抗倭的经历,两人倒是能找到不少共同语言。

马芳也是一个耿直的汉子,二人聊得久了,擎云称呼其一声“马兄”,马芳也直接以“云老弟”呼之,口中再无“云道长”之语。

茗茶换了两次,眼看着将要三更天了,马芳才告辞离去,将北城头左侧的“敌台”让与擎云和唐雪暂住。

反正城外就是前来袭扰的鞑子,擎云也没打算再回到酒肆去,“敌台”虽小总比他们露宿荒野的时候强上太多了。

过去这小半年,擎云和唐雪独处的机会太多了,如今二人夜居“敌台”彼此间也没有太多的不适。

不知擎云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唐雪这小丫头很是欣喜,大大方方地斜倚在一方窄榻之上假寐。

擎云则不然,盘膝而坐,直接运起了“纯阳无极功”,搬运了一个大周天之后,整个人也就进入了一种似睡非睡的状态。

或是之前的厮杀有些累了,时间不大,“敌台”中就传出唐雪若有若无的鼾声,宛若熟睡的小猫一般。

会州卫内,三更的梆子声刚刚响过,北城门外就溜过来十几道黑影,眨眼间就来到了北城墙根。

“哗楞——”

“哗楞——”

北地的九月末,夜里的气温已然很低,今夜更是有阵阵北风吹来,却在北风之中传来几声金属链条的响声。

“飞爪百炼索”的声音?

“刘黑子,你方才可听到有什么声音没?”

整个北城头从东到西足有二十余丈,每间隔一丈左右就有五名军士驻守,如此一来,能够被顶在第一线的军士就有百人之多。

问话的乃是一名年轻的百户,却也算是老行伍出身,刚参军时就跟在马芳身边的。

近十年的军旅生涯,原本只是一个力大的农家子,如今也已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百户了。

“嘿嘿,我说头,您不会是耳鸣了吧?那场厮杀咱们虽然死伤了两百余人,可那些鞑子不也丢下了近百条尸体吗?”

“都是爹妈养了,谁还不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啊,若是真有鞑子敢来偷城,黑子我就算是只有一只手也能把他们砍下城头去!”

刘黑子,人如其名,果然长得有些黑,或者说,常年的戍边生涯整个人都被晒黑了。

别看这位年轻的百户也能称一声“老行伍”,可在他这位名叫“刘黑子”的属

没办法,这位刘黑子十五岁从军,自己都记不得到底跟过了多少任总旗、百户,每每一场恶战之后,他刘黑子往往就会换一个领头的。

如今刘黑子四十有三,原本自认命好的他,终于还是在黄昏的袭城战中混丢了左手。

一下子死伤了两百多人,刘黑子也仅仅被胡乱地上了一些止血止疼的草药,倒是用了一大块干净的布条给包裹了起来。

齐腕而断,疼痛是在所难免的,可刘黑子却硬气的很,最多也就哼哼了两声,一滴眼泪都不曾掉落。

无他,这样的场景他经过的、见过的太多了,过往那么多年,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叫得上名字的和叫不上名字的,有多少袍泽就倒在了他的眼前啊。

这一次,无非就是轮到了他刘黑子而已,更何况,他还只是断了一只左手。

断手之痛固然难忍,可他刘黑子手中的钢刀也斩下了三颗鞑子的头颅,这一战过后,凭借着斩首三级的功劳,总能将他混丢了不知多少次“总旗”的职位再拿回来吧?

是的,“总旗”在军中算不得多大的官职,拢共也不过统带五十人而已,问题是刘黑子十年前就已经是总旗了。

过去的十年,刘黑子总是出现这样那样的违纪现象,他头上的“总旗”之职也被撸了无数次,却又总能靠军功再挣回来。

“哈哈,你这老小子就可劲儿吹吧!老刘啊,等打退了城外这些鞑子,某亲自到千户大人那里替你说项,到后方随便找个县衙去养老吧。”

四十三岁,在军中已是老卒,即便安排到衙门里,或许也干不了多少年头,可终究算是有一个着落啊。

“真的?那敢情好了,黑子我再娶上一妻两妾,好歹给俺老刘家......啊——”

年轻的百户在同刘黑子闲扯,其实两人之间还有着丈余的距离,为了隐蔽起见北城墙上并没有燃起火把。

可刘黑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就听到他口中传出了一道惨叫声。

......

“敌袭、敌袭......有鞑子杀上城头了——”

第一个出言示警之人自然就是那位年轻的百户,话也喊了出来,他也拔出了腰间的佩刀,然后带着身后的十人卫队就冲了上去。

与此同时,北城墙上惨叫之声迭起,有些倒霉的守城军士惨遭毒手,而反应快的一些人已经就地结阵展开了反击。

“二弟,你带几个人下去将城门打开,此处有大哥一人足矣——”

既然已经有人夜袭城墙,先前的隐蔽自然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在喊杀声此起彼伏的同时,整个北城墙上也亮起了数十柄灯球火把,而在右侧“敌台”之中的马芳也拎着一条步槊冲了出来。

“哈哈,大哥你就瞧好吧,这些蟹兵虾将,都不够二弟我一划拉的。”

数十柄火把将整个北城墙照得透亮,自然也就将前来偷城的贼子看的清清楚楚,动静这么大,居然只上来了十几人?

而且,这十几人一上到城头就分了工,其中有一位身材魁梧之人,手持一把出了号的“金背砍山刀”,逢人就杀、见人就砍。

而城头上守护这些军士,普通的大头兵也好,寻常小旗、总旗也好,谁也不是其一合之敌,往往连人带兵刃就被这位给一刀碎裂了。

而应诺往跑马道杀去的另一人,同样是魁梧的身材,只是手中的兵刃却是一柄大号的狼牙棒,比起“金背砍山刀”来杀人更加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