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闻言有些难以理解。
林薇是谁?
一个十八线糊咖。
即便是有了些许名气的今天,她依然算不上是什么多有名的艺人。
蝰蛇又是谁?
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国际杀手,在暗网排行榜上都是榜上有名的存在。
说句不好听的话,在各自的领域中,蝰蛇的名气可要比林薇大多了。
而且请蝰蛇出手的价格可不便宜,尤其是在整个杀手界都要额外加价的华国动手。
雇佣蝰蛇的价格比林薇的身价还要高。
是谁这么大材小用?
钱真多得没地方花可以去建学校啊。
「所以,是谁雇佣的蝰蛇?」
纪繁星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羞愧,「没查出来,对方是在暗网上和蝰蛇联系付款的,我们追踪不到暗网上的资金流动……蝰蛇因为身体收到重创,在被捕后的第48小时已经不治身亡了。」
徐天噎了一下。
出手太重了。
纪繁星:「我们这次来是想要了解一下林薇小姐近期有得罪过什么人吗?能请动蝰蛇,而且愿意花费如此大代价请蝰蛇出手,林薇小姐和对方的矛盾应当非常深才对。」
做艺人的,哪怕只是个十八线糊咖都会有对家存在。
每一次林薇被全网黑的时候,里面除了黑子外,更多的则是对家请的水军,真正的路人很少。
路人最多就是吃瓜。
谁家好人会在吃瓜的时候对一个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破口大骂呀。
从动机上讲这些对家都有可能,现代生活压力大,普通人的精神状况非常美丽,因为一点小事就想要对方性命的发癫行为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是林薇大部分的对家和林薇一样都是穷逼,除了烧冥币外,他们不可能拥有雇佣蝰蛇的钱财。
这部分人糊咖可以不用考虑了。
那么和林薇存在矛盾且还拥有经济实力的人最后就剩下两个。
一个是宋影帝宋钦玉,林薇和他的矛盾主要是因为爬床事件所引发,后来经过林薇自杀,在线澄清等一系列操作,两人之间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
而且因为林薇的强势澄清,宋钦玉那边各项损失也都不小,甚至有传言某个高奢品牌因为这件事取消了他的代言。
总之因为林薇给宋钦玉带来的直接损失已经超过雇佣蝰蛇的费用了。
除了宋钦玉外,另一个人便是丁玫了。
林薇和丁玫的结怨主要是因为GV杂志的拍摄。
因为GV杂志的争夺,丁玫被公司制裁也丢了一点点的资源,和宋钦玉的损失相比丁玫的损失实在是少得可怜。
但是也不能不防丁玫的过于美丽的精神状态,作为一名三线的小花,咬咬牙她也是能够付得起雇佣蝰蛇的费用的。
可能有人要问了,宋钦玉和丁玫都只是混娱乐圈的艺人而已,他们怎么会通过暗网联系上蝰蛇的?
讲真的,娱乐圈这地方成分是真的复杂,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些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明星身后都又着怎样黑暗的关系网。
尽管以上只是徐天的猜测,没有任何的实证,可是纪繁星还是很认真地拿小本子把徐天提供的线索给记录了下来。
倒是跟着纪繁星一起过来的一个人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纪队,他又没有证据,这些不过是他的猜测而已,我们何必要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徐天眉头微微一皱,不过还没等他说话,纪繁星已经黑着脸开口了。
「小李,你这是什么思想?什么时候群众向我们提供办案线索还得自带证据了?人家把证据都找齐了还要我们干嘛?」
被唤作小李的那人面上一红,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纪队,我不是这个意思。以前在地方上就遇到过,有老百姓借着提供线索的机会恶意污蔑和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对头。」
这个时候徐天开口说:「我只负责提供线索和自己的判断,至于我所提供的线索是不是真的,判断对不对,那是需要你们调查用证据进行验证的。如果我提供的线索有故意污蔑或者是误导的嫌疑,那么你们也可以根据法律程序对我进行惩罚。」
「哦……以前有人给你们提供错误的线索影响到了你们的工作,现在所有人提供的线索你们就都不管了?案子如果是这样办的,那你们的工作还挺轻松。」
徐天的一番话让小李更是臊得抬不起头。
纪繁星狠狠地瞪了小李一眼后,这才转过头对徐天抱歉地说:「小李以前是基层警局的,在工作上经历了太多这种随口的造谣。徐先生也知道,目前我们国家对造谣类的判罚还是比较轻的,这就导致了造谣污蔑的违法成本过低,很多人张口就来……在这里我替他向你道歉。」
小李:「纪队……」
纪繁星;「你给我闭嘴!」
徐天挑了挑眉,没有说什么。
纪繁星合上手中的记事本,「这次来找徐先生一是告知一下蝰蛇的事情,二来呢,也是提醒徐先生。想要林薇小姐命的那个人这次没有得逞很有可能还会有下一次,你们也需要有所准备才是。」
说到这,徐天抬头很认真地问:「如果后面还有杀手来,我能不能出手反击?」
纪繁星下意识地想要拒绝,可是想到医院里医生对蝰蛇伤势做出的判断后,到了嘴边的话又被他吞咽了回去。
「徐先生,如果你只是一个明星经纪人的话,哪怕是因为杀手的刺杀进行的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后需要走的程序也是非常复杂的。」
纪繁星这话倒不是瞎扯的。
正当防卫的认定不是凭借一张嘴说的,而是需要进行各种论证,以证明实施某些行为的必要性。
在华国,这种论证不仅繁琐,而且目前是有偏向的,通常情况下是偏向于被正当防卫的一方。
早些时候网上曾曝光过一起庭审现场,在校高中生被混社会的同学叫到厕所准备教训一番。
这位高中生离开的时候担心自己被打,顺手带了一把水果刀。
后来在厕所中被自己的混子同学殴打的过程中,忍受不了的他掏出了水果刀进行反击,造成多个同学死亡的结果。
开庭后,他的律师提出了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当时的检方却对正当防卫提出了异议,比如提前带刀的行为,既然感觉会被打为什么还要去,还有已经捅伤人了之后为什么还要继续捅之类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