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高传龙在金星电脑店,悠哉地休息。
跟往常一样,他先登录到“青松论坛”逛一逛。
他最喜欢逛的版块就是“网文江湖”,可以看到网文圈各种各样的瓜。
只是,这次的“网文江湖”中没有什么瓜,只有一篇介绍爽文鼻祖的帖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高传龙点开帖子,浏览了一下:
《基督山伯爵》作为爽文界当之无愧的鼻祖,那些经典桥段,已经被后世用得有些泛滥了。
但作为开天辟地的第一部极限复仇爽文,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那是稳稳当当的。
《基督山伯爵》首次在1844年至1846年期间发表。
在这个时期,很多如今我们耳熟能详的世界名着都还没问世,像那种跌宕起伏、充满恩怨情仇的故事题材更是少之又少。
大仲马就像一位勇敢的开拓者,在文学的荒原上独树一帜,开辟了恩仇记故事的先河。
这部作品充满了男性幻想的浪漫主义色彩。
宝藏探险的刺激、奸人陷害的愤怒、快意恩仇的畅快、挥金如土的豪迈,还有那种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潇洒,要多爽有多爽。
我想,每一个男性读者在阅读时,都会对男主角埃德蒙·唐代斯产生强烈的代入感,恨不得自己也亲身经历一番这样的传奇人生。
《基督山伯爵》书中接二连三的“巧合”简直到了离谱的程度,堪称超现实主义。
然而,这些看似荒诞的情节,却恰恰是大家内心深处希望发生的童话故事。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这一切的精彩程度,简直能让《一千零一夜》都自愧不如。
《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虽然奇幻,但也没这么不靠谱。
《基督山伯爵》属于高级爽文,大仲马用他那壮丽恢弘的文笔,巧妙地掩盖了可能略显猥琐的写作动机。
毕竟,剧情小说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大仲马有着非常高超的笔力,能让身处现代都市、忙碌不堪的读者,一路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下文故事。
刚开始看《基督山伯爵》的时候,我多少带着一些偏见,觉得这不过是一部探险式激情通俗小说,通常这类小说的文笔都不算优美。
但当我真正读进去后,才发现大仲马的文字干练而锐利,能够非常精准地表达出需要着重刻画的细节,足见他的文字基本功十分扎实。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基督山伯爵》里面有一些情节转折点,简直神乎其神,完全脱离了现实,是名副其实的小说情节。
第一个神转折就是唐代斯的神级狱友法利亚神甫。
要知道,监狱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但大多数文化水平都不高。
高智商犯罪者通常不会落到伊夫堡监狱地牢这种地步。
可唐代斯偏偏就运气爆棚,遇到了这么一位神一样的狱友。
法利亚神甫简直就是个全能型人才,他可以依靠监狱里极为简单的设施,制造出工具甚至纸笔,这瞬间让人穿越到了《神秘岛》和《鲁滨逊漂流记》的种田爽文中。
他有毅力数年如一日地挖掘越狱地道,后来广为人知的《肖申克的救赎》的灵感说不定就源于此。
他还能背诵下一百五十本大部头的书籍,精通五种现代语言,而且富可敌国,就连《海底两万里》中博学富有的尼摩船长见了都得叫他一声大哥。
更厉害的是,他几小时内就分析出了唐代斯蒙冤的来龙去脉,这可是唐代斯过去十几年都没搞明白的事情。
这样一位纯粹的小说式传奇人物,就住在唐代斯隔壁。
唐代斯的传奇经历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差池,他们俩就不会遇上。